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近年来,重庆市江津区司法局积极探索创新,以“精细化”管理为有力抓手,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注入全新活力,构建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齐抓共管”的崭新格局。
据了解,江津区司法局精心构建三级制度体系,先后发布《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等区级文件,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依据。同时,区司法局积极指导区民政局、白沙镇等单位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管理办法,推动各部门镇街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有章可循。
在提高审核质效方面,江津区司法局创新建立了“专户审核”与“前置审核”双机制。“专户审核”,即在公文处理系统中单独开设合法性审核专用账号,所有代拟的区政府文件在送审前均需流转至该“专户”,由审核人员逐一审查。一旦发现未经合法性审核的规范性文件,立即退回起草单位,并通知其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确保不漏审。针对部分部门镇街在规范性文件识别能力上的不足,区司法局推行“订单式前置审核”机制。部门镇街在文件起草阶段即可向区司法局发起“咨询订单”,由区司法局业务科室提前介入,帮助识别文件属性,并提供全过程指导。
为防止规范性文件长期“沉睡”、数量无序增长导致行政效能低下和管理秩序混乱,江津区司法局大力推行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一方面,严格把控文件制定必要性关口,对于可发可不发、缺乏实质内容以及已有上级明确规定的文件,坚决不予印发。另一方面,创新建立全面、精细且常态化的清理评估机制,对施行时间较长、闲置未用的规范性文件,采用“主动清查-征求意见-定向评估”的模式进行全面细致的评估;对于已过时效、与经济发展和深化改革不相适应的文件,及时清理并常态化处置,确保法制统一。(文 易孔琼 王艺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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