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近日,重庆市大足区检察院遵循司法办案的“三重境界”原则,帮助辖区居民杨川(化名)成功追回被拖欠20余年的交通事故赔偿款,并依照大足区检察院10项便民利民措施中“依职权救助”原则,为杨川申请到6万元的司法救助款。
据介绍,1995年4月,杨川驾驶摩托车与秦民(化名)所属的小货车相撞,导致双下肢截瘫。出院后,杨川将负次要责任的秦民诉至原大足县人民法院。经两级人民法院审理,终审判决秦民需赔偿杨川医疗费、误工费、住院生活补助费等5.6万元。但秦民未主动履行赔偿义务,其名下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这导致判决执行陷入搁置。直至2020年1月,秦民迫于司法强制措施的压力,答应协商解决。2020年6月,杨川的母亲在没有与杨川商议的情况下,与秦民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其中约定秦民支付5.6万元赔偿金后就执行和解。随后杨川第一时间就要求解除协议,并来到检察机关申请民事法律监督。
经检察官鲍继调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因杨川母亲的超越代理行为未得到杨川的追认,该协议后被确认无效。
2021年4月15日,该案再一次在大足区人民法院调解,因双方在赔偿金额上的争议很大,使得调解进展并不顺利。检察官潘基俊、鲍继调整策略,将两人分隔开来,在不同的办公室拉家常、摆事实、讲道理,用情理法化解双方的疑虑。随后,秦民的认识和态度转好,表示愿意积极赔偿,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即在之前协议的基础上,再额外赔偿5.6万元,共计赔偿11.2万元。
由于杨川基本失去劳动能力,检察官鲍继发现杨川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便在该院检察六部副主任刘林的指导下,落实重庆市大足区检察院10项便民利民措施中“依职权救助”原则,启动“应救尽救”机制,第一时间将线索移送至大足区检察院检察六部,为杨川提出司法救助申请,申请到司法救助金6万元,并及时送到救助人手中。
大足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姜仁剑表示,大足区检察院系统将遵循司法办案的“三重境界”,落实好10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坚持司法办案与矛盾化解同行、法律监督与司法救助并重,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文 万乙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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