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报道(记者 田渝兵):从突发事故现场的果敢救援到严查酒驾醉驾的法治震慑,从隧道抛锚车辆的暖心驰援到暑期反诈防线的精心构筑,长期以来,重庆公安以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守护着这座城市的平安。他们既是危难时刻的“逆行者”,又是法律底线的“守门人”,更是平安建设的“护航员”。
走访途中遇险情 璧山民警紧急救助受伤群众
7月22日上午9时许,璧山区公安局八塘派出所民警叶松、李海林在便衣走访途中,发现璧泉街道璧青北路金凤桥路段发生一起车辆碰撞事故。面对突发警情,两人立即将警车安全停靠,迅速展开救援。
民警叶松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同步报告110情指中心,清晰说明伤员伤情及准确地理位置。与此同时,民警李海林果断在事故后方规范设置三角警示牌,并紧急引导后方车流有序绕行。在等待专业医疗力量抵达期间,两名民警运用日常训练掌握的急救技能,持续与伤者保持沟通对话并严密监测其生命体征变化。
当璧山区人民医院急救车到达现场后,民警积极配合医护人员完成伤情交接,并协助将伤员稳妥转运至救护车。经医院全力救治,该伤员目前已脱离生命危险。
巫山交巡警集中曝光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为防范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守法、文明出行,近日,巫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集中曝光一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7月3日22时许,向某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在庙宇镇七星街路段被巫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建平中队查获,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1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已受理为办理刑事案件。
7月3日22时许,吴某某饮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在庙宇镇七星街路被巫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建平中队查获,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大渡口警方:隧道救援暖人心
近日,市民李先生的车辆在大渡口区西城大道双山隧道内抛锚,造成交通拥堵。紧急时刻,大渡口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一大队民警唐钰权迅速调度骁骑队员邹波、肖漾浜、张翔铭赶赴现场救援。隧道内温度接近40℃,闷热难耐。为了尽快疏导交通,三名骁骑队员分工合作,一人疏导后方车辆,两人合力将故障车辆推移至安全区域。事后,李先生送来锦旗致谢。
北碚公安筑牢暑期反诈“防护盾”
为保障学生暑期安全,北碚区公安分局提前部署,在放假前便启动系列反诈宣传活动。
社区民警们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精心打造了一堂堂生动的“反诈必修课”。同时,北碚公安还发放了《致家长的一封“反诈”信》,详细普及反诈知识,提醒家长在暑期绷紧安全之弦,携手筑牢家庭财产的安全堤坝。
北碚公安推动建立了警、校、社区三方联动劝阻机制,构建起从推送预警信息到快速响应处置的防护链条,同时积极打造“社区+企业+校园+群体”多位一体宣传阵地,将各方力量紧密联结。“孩子的事无小事,事前多提醒一句,一个家庭就有可能避免损失,我们的工作就有意义。”民警徐文鹏的话道出了北碚公安守护学生安全的坚定决心。
合川民警:化解纠纷促和谐
近日,合川区持续高温,民警顶着烈日走村入户化解矛盾纠纷,用实际行动拉近警民距离。
其中,钓鱼城派出所副所长段远向通过耐心疏导,帮助刑满释放人员杨冲理性处理婚姻纠纷。针对林女士遭遇前夫威胁的情况,民警持续跟进保护,增强其维权信心。在钱塘派出所“和塘悦色”调解室,民警杨浩成功调解居民老陈与邻居的土地纠纷。双槐派出所则妥善处理了居民杨婶与老郑的冲突,促成赔偿和解。
为确保矛盾不反弹,民警还坚持定期回访。他们用专业和耐心当好社群“维修工”,在炎炎夏日里守护着合川的平安和谐。
大足警方破获一起编造传播谣言案
近期,网民李某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一男子溺水视频,并配音称有十几个鲜活生命消逝,其中还有多名孩子。该信息引发不良社会影响。经大足警方调查核实,该内容系李某某为博取关注而编造的虚假信息,其本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李某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已被大足警方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石柱警方成功劝阻冒充“公检法”诈骗案 为群众止损数十万元
近日,石柱县居民柯女士接到自称“公安警察”的来电,对方谎称其身份信息被盗用并涉嫌犯罪,同时出示伪造的法律文书和通缉令进行恐吓。紧接着,诈骗分子又以帮助其洗脱罪名为诱饵,要求柯女士提供保证金。
关键时刻,接到预警指令的石柱县公安局南宾派出所民警上门找到柯女士。此时,柯女士的手机已经被诈骗分子“远程控制”,在网上办理了30余万元贷款,其中1.7万元已被骗子转走。民警当机立断,将柯女士的手机迅速关机,并拔出电话卡,成功阻断剩余资金转账。
事后,民警结合真实案例向柯女士揭露了此类冒充“公检法”诈骗的作案手法,并协助其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开启预警功能。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