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记者 田渝兵):近日,重庆市多地公安机关积极作为,聚焦不同领域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全力保障市民生活安稳有序,以实际行动彰显了责任与担当。
大渡口区全面启动“道路危货运输安全集中整治4号行动”
近日,大渡口区公安分局交管支队联合交通、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全面启动“道路危货运输安全集中整治4号行动”,聚焦全链条风险,构建“源头管控、路面严查、科技赋能、协同共治”闭环体系。
源头管控上,执法部门深入企业、场站及仓储点,核查安全生产制度落实等情况,督促执行充装“五必查”,严打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杜绝“带病车辆”“问题货物”上路,同时严审从业人员资质。路面执法采用“固定检查+机动巡逻+科技监管”模式,紧盯重点路段、时段,严查各类违法行为并依法顶格处罚,依托系统实时监控精准查处动态违法。同时,执法部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行“自查+抽查”双轨排查,建立隐患台账限期销号,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强化警示教育。
安全是发展前提,责任是安全基石。大渡口区呼吁企业及从业人员严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操作、主动排患;欢迎市民监督举报,共筑安全屏障。
市民不慎遗失手机 石柱警民携手20分钟寻回
12月12日,石柱县公安局冷水派出所民警在河源村开展日常巡逻时,发现一名女子沿省道边行走边四处张望,疑似在寻找物品。民警立即停车上前询问情况。经了解,该女子在返家途中不慎将手机遗失,但因无法确定具体丢失位置,只得沿着省道从太平村往河源村方向一路寻找。
了解情况后,民警迅速组织警力调取相关监控、梳理女子活动轨迹,同时将手机特征及遗失信息发布至相关工作群和警务助理群,发动多方力量共同协助寻找。信息刚刚发出,便收到积极回应。此时,一位正在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业务的热心市民反映,自己曾在河源村省道旁捡到一部手机,此前已多方询问失主未果,正打算交给派出所处理。失主随民警赶到户籍窗口,经现场核对品牌、型号及相关信息,确认该手机正是其遗失的物品。接过失而复得的手机,失主连连向热心市民和派出所民辅警表示感谢。
市民重要证件随包遗失 沙坪坝民警暖心帮助找回
近日,沙坪坝区公安分局西客站治安派出所接到郭女士的求助电话,称其随身携带的黑色双肩背包不见了,包里不仅有身份证、银行卡,更有各类办理中的店铺执照、合同文件及预备资金。
接警民警罗波在了解情况后,依据郭女士描述的路线,展开“地毯式”排查。从人流密集的候车大厅,到四通八达的连廊通道,当罗波排查至公交站台时,一个被遗落在座椅下的黑色背包进入视线。经核对特征,正是郭女士遗失的背包。找到背包后,罗波现场检查确认包内所有证件、文件、财物均完好无损,随即联系郭女士到现场领取遗失的背包。10分钟后,郭女士匆匆赶到公交站台,拿到失而复得的背包,向民警连声道谢。
市民手机不慎遗失 北碚民警寻回获致谢
近日,两名女生匆匆赶到北碚区龙凤桥派出所求助,称两人在某玻璃厂附近下车时,小敏(化名)不慎将手机遗失。接警后,值班民警程俊雄第一时间开展工作,首先尝试拨打遗失手机号码,但多次拨打均无人接听。
为尽快查找线索,程俊雄细致查看了遗失地点附近的公共视频,发现该手机被一名骑摩托车的男子捡走。与此同时,报警人提供了手机定位信息,显示手机在某小区附近,为后续寻找明确了方向。民警郭中滨立即带着小敏前往该小区开展走访排查,通过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很快联系到了捡拾手机的张先生(化名)。不久,张先生匆匆赶回,将手机完好归还。小敏顺利拿回遗失的手机,对民警负责的工作态度连连致谢。
黔江公安开展法治护航主题宣讲活动
近日,黔江区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民警化身“法治宣传员”,走进辖区中学,用真实案例、互动问答的方式为学生们送上了一堂干货满满的法治课。
活动现场,民警结合学生身心特点,用“身边事”解读“新法规”。针对校园中可能出现的口角冲突、肢体推搡等问题,民警重点讲解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涉及未成年人的核心变化,即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一年内两次违法,或14至18周岁初次违法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被依法执行行政拘留,彻底打破了以往“未成年人违法不拘留”的惯例。同时,民警详细说明打架不仅会面临公安机关的批评教育、罚款等处罚,还可能涉及医疗费等民事赔偿,更会被学校给予纪律处分,影响学业与未来发展,引导学生们遇到冲突时要优先选择告知老师或报警求助,坚决杜绝殴打、恐吓等校园欺凌行为。
此次警校联动法治宣传活动,将新法规与校园实际紧密结合,进一步筑牢了学生们思想上的“安全防线”。接下来,黔江公安将持续深化“护苗”行动,深入开展法治宣讲活动,让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深深扎根于学生心中,为构建平安校园、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