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已有九家律所开展与港澳律所联营工作 打破传统模式提供更优服务
2025-05-21 14:27:03来源:法治日报编辑:周利宏责编:周利宏

  “首次与香港同行以团队模式为内地客户服务,对于我们内地律所和香港律所来说,都是一次创新和探索。”近日,重庆华栋律师事务所主任杜晓华介绍说。

  2024年12月,重庆华栋律师事务所与香港余沛恒律师事务所进行战略合作,渝港律师首次以团队模式为客户提供全流程“一站式”法律服务。

  重庆市司法局与香港律政司进一步深化交流合作,签署了《渝港法律服务合作框架安排》,就深化渝港两地法律服务合作达成多项共识。其中,包括支持两地律师事务所互设分支机构和开展联营。

  据了解,2024年上半年,重庆成功获批与港澳律所合伙联营试点。

  此后,重庆市司法局印发《内地律师事务所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在重庆市开展合伙联营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重庆所有律所均可与港澳律所开展合伙联营。

  “渝港澳律所联营的方式打破了以往传统的服务模式,将有利于提升重庆整体涉外法律服务水平。”重庆市律师协会常务副会长、新闻发言人陈友坤认为,联营双方将在跨国投融资并购、跨境争议解决、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领域的基础上,相互为对方推荐适配的跨境业务、提供案件办理协助以及相互进行业务推广等,共同更好地为企业“引进来”和“走出去”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这对重庆法律服务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和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陈友坤说。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办法》对联营区域、模式、业务范围等都作出了规定。其中明确,江北区等21个市辖区为合伙联营创新试点区域,其他区(县)为非创新试点区域。

  《办法》印发后,重庆市律师协会牵头制定了详细的落实方案,目前,已有9家重庆律所开展与港澳律所联营。

  重庆市律师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重庆本土一批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将集聚优势,探索“走出去”“引进来”双向开放新模式,在港澳等地与当地律所互设代表机构,互派法律顾问,开展联营、拓展业务合作范围等,通过律所联营,为重庆律所的客户提供在港澳的法律服务。

  “同时,借助港澳律所与其他国家律所的紧密联系,实现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更好满足内地客户的涉外法律服务需求,探索打造国际一流律师事务所,为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重庆市律师协会相关负责人说。(记者 战海峰 通讯员 姜志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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