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制发首份行政复议调解书 行政争议化解开启新路径
2025-04-03 15:58:48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付意菲责编:周利宏

  近日,重庆市江津区司法局深化构建涉企行政争议预防化解机制改革工作,运用“复议+调解”模式成功化解一起涉企行政争议,制发2025年江津区首份行政复议调解书,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2025年1月,某企业因不服区某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向江津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后,江津区司法局复议工作人员多次主动与双方电话沟通,详细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并精心组织听证,确保充分掌握申请人的诉求和案件的关键细节。经过深入调查和全面分析,复议机关认为该案具备调解的基础和条件,决定采用“复议+调解”模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复议机关迅速组织“面对面”磋商协调,通过释法明理和情绪疏导,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4月2日,江津区行政复议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五条和第七十三条的规定,组织双方当事人现场签订行政复议调解书,以法律文书的形式对调解结果予以确认。

  据悉,该起案件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江津区首例通过调解书化解行政争议的行政复议案件。通过调解程序将行政纠纷化解在行政体系内部,既减轻当事人诉累,又倒逼行政机关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充分体现了行政复议便民、为民的理念,切实发挥了行政复议在化解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

  下一步,江津区司法局将继续秉持能调先调、应调尽调的原则,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便民为民、高效公正的制度优势,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江津区法治建设和社会稳定贡献更多力量。(文 余乐 王艺颖)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国际在线重庆频道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23-68386677   投稿邮箱:cq@cr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