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开州:赠送烈性犬咬伤路人 原主人担责赔偿
2023-11-30 15:33:13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付意菲责编:周利宏

  近日,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陈家法庭调解了一起烈性比特犬伤人案件。按照双方诉前所签协议,狗的现主人谭某、原主人杨某和养狗介绍人李某均担责赔偿。

  前段时间,想养狗的谭某经李某介绍,从杨某家中带回了一只7个月大的杂交比特犬。一天下午,李大姐路过谭某门市时被该狗咬伤,需住院治疗。事发第三天,谭某、李某、杨某与李大姐达成了赔偿协议,约定谭某承担李大姐受伤所花费用的65%,李某和杨某共同承担35%。

  李大姐住院28天,医疗费用和护理费用共计花费1.54万元。当李大姐拿着协议向谭某等人索取赔偿时,却遭遇拒赔,于是便将三人诉讼至法院。经过法官释法明理,谭某等人同意按照协议支付李大姐的各项损失,并签订民事调解书。事后,李大姐也得到了相应的赔偿。

  据法官介绍,杨某在知道比特犬为禁养烈性犬的情况下,仍将其赠与谭某,并且受赠人谭某养狗的区域为禁养区。根据《民法典》规定,当所赠予的烈性犬伤人时,赠与人也应承担相应责任。同样,介绍人李某明知上述情况,仍向小谭介绍,也需承担相应责任。(开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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