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未备案 重庆万州一房主被罚款200元
2023-05-22 13:25:33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胡明珠责编:魏寒冰

  近日,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红光派出所社区民警在对辖区国本路、复兴路开展实有人口采集、登记工作时,发现一住户与实有人口登记不符。随即,民警通知房主到派出所接受处理。

  民警调查询问得知,该房屋目前居住人员系租客。原来,房主与承租人约定好租金,将房屋出租后便没有过多询问。让房主没想到的是,承租人当起了“二房东”,又将房屋转租给了他人。虽然“二房东”与房主签订了租房合同,但房主未到公安机关进行备案申报。

  在派出所,民警对房主进行了法律宣传教育,并责令房主务必严格落实承租人实名登记制度,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由于房主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民警依法对其处以200元罚款。

  接下来,万州区公安局将持续加大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检查力度,重点对出租房屋房主不按规定登记备案承租人身份信息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文 陈枭君)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国际在线重庆频道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23-68386677   内容热线:13996277388​   投稿邮箱:cq@cr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