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法院法官专项督导以技术改造抵扣生态赔偿金执行情况
2023-02-17 17:05:01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付意菲责编:蒋硕

  2月1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环资庭法官走访了一起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的涉案企业,就其申请污染防治技术改造用以抵扣生态损害赔偿金的执行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导。

  该案由重庆五中院一审、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因首创以环保技术改造抵扣生态损害赔偿金的裁判方式而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由于最高法指导性案例对全国各级法院类案审理具有强制参照效力,而技改抵扣生态赔偿的相关执行问题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可作依据,需要在司法实践中加以探索。

  为做好该项工作,两级法院持续跟进两案涉企业执行进展。2月9日,重庆高院环资庭副庭长黄成、重庆五中院环资庭庭长冉崇高一行已实地督导了其中一家案涉企业的技改抵扣执行工作。

  2月16日,冉崇高一行又查看了另一家企业的污染防治技术改造运行现场现场,详细了解其对厂区天然气炉、危化品库房、镀锌车间、焊接烟尘收集、废酸处置、清洁能源利用等技术改造的投用情况和使用成效。随后,冉崇高一行在座谈中听取了企业负责人就公司生产经营及案件判决生效以来环保技改投入等情况所作的详细汇报,对不足之处提出完善意见,并明确了验收评估程序。

  承办法官还向企业强调,本次执行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要依法提出技改抵扣执行申请,提供技改投入情况报告、专家评估报告、资金投入审计报告等有关证明技改成效的材料,并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准备技改设施运行的现场查看及验收评估会的汇报材料等事宜。

  涉案两企业介绍,为切实履行判决义务,依法申请技改抵扣的生态损害赔偿金金额为300余万元,但在本次环保法定义务以外的技改投入已达700多万元,还承诺今后将以该案为教训,坚持环保先行和绿色发展理念,自觉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重庆市五中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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