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沙坪坝:男子违反多项交规被记22分罚3600元
2022-11-09 17:55:45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付意菲责编:冯薇薇

  近日,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五大队民警在文轩路开展摩托车综合整治时,远远看到一男子未戴头盔,驾驶一辆装有雨棚的普通二轮摩托车驶来。执勤民警赶紧将其拦下进行例行检查。

  经核查发现,驾驶员姓赖,其准驾车型为C1,并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资格。当民警查询摩托车信息时,还发现摩托车上悬挂的车牌与该车辆外观不符,涉嫌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

  目前,赖某因驾驶二轮摩托车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之规定;其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之规定;其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之规定,民警依法合并给予赖某驾驶证记22分、罚款3600元的处罚。

  民警提醒市民:购买车辆应从正规途径购买,核对车辆各项信息是否与发票、合格证上记载的信息一致,如遇价格过低或来历不明的车辆,应提高警惕,避免买到“问题”车辆。(沙坪坝区公安分局)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国际在线重庆频道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23-68386677   内容热线:13996277388​   投稿邮箱:cq@cr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