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加速落地减税退税缓税政策
2022-04-13 09:30:27来源:重庆日报编辑:付意菲责编:石丽敏

  4月12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我市正加速落地执行减税退税缓税政策,纳税人缴费人可多加留意并积极申报。

  减税覆盖中小微企业、服务业以及个人

  减税政策覆盖中小微企业、服务业以及个人。中小微企业方面,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同时,今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全市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按照50%税额顶格减征“六税两费”(“六税两费”指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六个税种,以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两个费种。根据规定,纳税人已依法享受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服务业方面,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会展、文化和旅游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延长失业保险降费政策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个人方面,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名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具体扣除方式上,可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选择由夫妻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退税明确4个前提条件

  退税政策,全市将增值税留抵退税范围扩大至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六大行业,并明确了4个前提条件,纳税人需同时符合才能享受政策。一是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二是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三是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四是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符合退税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六大行业的纳税人,可自2022年4月1日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需要提醒的是,小微企业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政策将执行到2022年12月31日。存量留抵退税方面,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从2022年4月1日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而小型企业的申报时间从5月纳税申报期起;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六大行业中的中型企业,则从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大型企业从10月纳税申报期起开始申请。

  缓税分年限规定

  缓税政策分年限规定,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的缓缴期限到期后继续延长6个月;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的部分税费也实行缓缴,缓缴期限为6个月。其中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部分税费金额的50%,小微企业可以100%全部延缓缴纳部分税费。

  为确保这些政策红利快速“落袋”,全市税务部门开展了“点对点”宣传辅导,确保政策精准推送。同时在电子税务局增加了“点即退”功能,系统智能抓取数据填报相关表格,纳税人只需要点一点,其他事税务来办。纳税人缴费人可以拨打重庆税务12366热线,也可在重庆市电子税务局中发起远程在线咨询需求,或者通过重庆市税务局网站、重庆市电子税务局留言,或者前往当地办税服务厅导税台咨询。(重庆日报记者 向菊梅 实习生 李兰馨)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国际在线重庆频道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23-68386677   投稿邮箱:cq@cr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