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新添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
2022-01-05 09:07:20来源: 重庆日报编辑: 付意菲责编: 石丽敏

  原标题:重庆新添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 揽金百亿助力渝北“四个大区”建设

【城市远洋】重庆新添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

安博重庆空港物流中心。(渝北区商务委供图)

  1月4日,重庆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正式揭牌。重庆成为西南地区唯一的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城市,也是全国唯一兼有港口型、陆港型和空港型“水陆空三型”国家物流枢纽的城市。

  国家物流枢纽是物流体系的核心基础设施,是辐射区域更广、集聚效应更强、服务功能更优、运行效率更高的综合性物流枢纽,在全国物流网络中发挥关键节点、重要平台和骨干枢纽的作用。国家物流枢纽分为陆港型、港口型、空港型、生产服务型、商贸服务型、陆上边境口岸型6种类型。截至目前,全国已布局建设70个国家物流枢纽,其中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6个,分别位于北京、深圳、郑州,以及新获批的重庆、天津、西安。

  重庆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被纳入“十四五”首批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全国共25个枢纽入选。重庆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方案的编制和申报由渝北区、重庆机场集团、保税港区成立的申报专项工作小组具体负责。

  2019、2020年,重庆先后获批2个国家物流枢纽,分别为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2019年入选,位于果园港)、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2020年入选,位于团结村)。此次入选的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位于渝北区境内,主要包括机场C3地块、机场C4地块、保税港区M分区、国际商贸物流园、空港贸易功能区,规划面积9.8平方公里,已建成面积6.9平方公里。

  渝北区相关负责人介绍,重庆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的建设目标是:力争通过5-10年高水平、高标准、高质量的建设运营,构建面向全球的航空直运、中转、集散物流服务和空铁、空公、空空多式联运格局,建成面向东盟、外联欧美、辐射全球的临空经济、枢纽经济示范窗口,成为国家物流枢纽网络的重要战略支点。

  当前渝北正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全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战略机遇,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经济大区、高水平开放的临空大区、高能级策源的科创大区、高品质生活的城乡大区,奋力打造成渝地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标杆城区。重庆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的建设也是渝北实现“十四五”奋斗目标的重要载体和抓手。接下来,该区将以高质量发展推动航空物流产业集聚发展,努力把枢纽的优势转化为促进经济转型发展、提升产业竞争、优化城市功能的动能,在发展枢纽经济上取得创新突破,助力“四个大区”建设。

  随着重庆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正式揭牌,一批重大项目也宣告在渝北区落户。当天,在市政府口岸物流办、渝北区政府举行的2022年重庆市口岸物流重点合作项目集中签约活动中,市政府口岸物流办、渝北区政府分别与四川航空、厦门航空、华夏航空、南方航空物流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签订了航空物流枢纽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协议金额累计超过100亿元,合作内容涵盖航空物流、飞机租赁、航空维修、飞行培训等多个领域。这批项目的落地也将助力重庆空港型物流枢纽高水平建设、高标准运营、高层次布局、高质量发展,构建区域优势突出、运行特色鲜明、网络均衡发展的高质量现代口岸物流体系。(重庆日报记者 黄光红)

  聚焦重庆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

  ●四大发展定位

  国际航空物流枢纽

  中新“双枢纽”航空物流运营中心

  临空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

  国家战略安全保障基地

  ●四大基本功能

  中心场站+干线运输枢纽功能

  分拨配送枢纽功能

  多式联运枢纽功能

  国际物流服务功能

  ●四大延伸功能

  综合性自由贸易服务功能

  物流供应链金融服务功能

  空港数据中心服务功能

  应急保障服务功能

  资料来源:渝北区商务委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国际在线重庆频道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23-68386677   内容热线:13996277388​   投稿邮箱:cq@cr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