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2027年1月起施行
2026-10-28 09:37:22来源:重庆日报编辑:周利宏责编:周利宏

  原标题:让城市显山露水,让市民舒适生活 新版《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明年一月起施行

  近日,新修订的《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版《规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施行。10月23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举行媒体通气会,对新版《规定》进行了解读。

  制度创新,激活存量空间价值

  鼓励城市更新类项目增设电梯、门厅、风雨连廊、停车楼等

  据介绍,新版《规定》共8章41条,主要内容涵盖优化建设用地管控与土地复合利用、完善建筑间距与退让规则、加大城市风貌与历史文化保护力度、提升公共空间与慢行系统品质、强化交通市政安全底线管控等方面。

  新版《规定》提出,推行土地混合开发和空间复合利用,对于既有建筑功能临时转换等城市更新项目,符合功能混合正面清单的,无需修改详细规划,可直接办理,提高工作效能。同时,取消以面积界定“零星用地”的做法,支持盘活零星用地、闲置低效空间,鼓励配建公共停车场、微型公交首末站等。鼓励城市更新类项目增设电梯、门厅、风雨连廊、停车楼等,推动老旧住宅成套化改造。

  这意味着,新规管理的重心从“增量扩张”转向“存量提质”,以制度创新激活存量空间价值。

  显山露水,亮出山城之美

  加强建筑第五立面管理,预留山水景观廊道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筑处处长李碧香介绍,新版《规定》明确提出,建筑规划布局应当依山就势、显山露水。严格限制超高层建筑,加强风貌分区管控和建筑第五立面管理,塑造高低错落、层次分明的城市天际线。

  其中,第五立面是指从山上、楼上、桥上、交通沿线等较高俯瞰点,可直观感知的城市风貌与空间资源,其管控重点是建筑屋顶空间。

  针对山地城市地形复杂的特点,新版《规定》引入“正负零”标高概念,规范地上、地下及半地下建筑规划管理,将吊层、架空层有效利用起来,为营造独具山城特色的“多首层”建筑空间创造条件。

  “正负零”标高,一般指建筑物平街楼层主要出入口室内地面设定的相对标高零点,是建筑物竖向标高控制的起始依据。过去,像洪崖洞这样地形高差较大的山地建筑,沧白路与滨江路竖向高差约40米,地上、地下与半地下建筑界定较为复杂,建筑高度管理存在困难。目前,根据新版《规定》,只需要找到洪崖洞的“正负零”标高,就能清晰判断建筑的空间部位,并计算出建筑的“身高”,规划管理更加科学。

  新版《规定》还要求预留山水景观廊道,鼓励运用电梯、扶梯、索道、缆车等特色交通串联慢行系统,持续凸显立体城市魅力,亮出山城之美。

  从“管空间”到“为生活”

  临街超过400米地块,需设置公共步行通道

  针对“一老一小”及全龄友好需求,新版《规定》从“管空间”变为“为生活”,这一转变是本次修订最鲜明的民生底色。

  新版《规定》鼓励轨道车站、天桥、地下通道与相邻建筑一体化设计,支持适老化、适儿化、无障碍设施规划建设,临街超过400米地块,需设置公共步行通道,避免绕行;鼓励公交首末站与商业商务设施、大型居住区一体化设置,公交与轨道站点换乘距离控制在50米以内,完善15分钟高品质生活服务圈。

  新版《规定》还要求医院、学校加强交通组织设计,避免进出拥堵;要求轨道交通车站多向分散布设出入口,减少步行距离,提升出行舒适度。

  同时,建立更加适应高品质居住建筑的间距体系,优化居住架空层、山墙管理要求,鼓励市场提供更多高品质居住产品。

  让城市兼具“智慧”与“韧性”

  大型公共建筑出入口退让城市道路不小于15米

  聚焦存量时代特点,提升城市的智慧化水平与韧性,也是新版《规定》的重要变化。例如,新版《规定》鼓励土地立体开发和存量空间盘活利用,要求市政交通设施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布局,鼓励多用途混合和立体上盖开发;鼓励轨道车站出入口等附属设施与周边建筑整合设计,允许对轨道交通剩余空间进行合理利用。

  新版《规定》设置了跨江桥梁两端设置桥头绿地等条款,促进跨江桥梁等交通设施有机融入城市公共空间系统,以精细化管控提升城市空间治理的智慧化水平。

  同时,新版《规定》还细化了高速公路、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的设计要求和接驳形式,严格管控建设项目向城市道路开设机动车出入口,要求大型公共建筑出入口退让城市道路不小于15米,留足集散缓冲空间。

  “这不仅是一次技术标准的更新,更是一场发展理念的深刻变革。”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城镇化正从快速增长期转向稳定发展期,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重庆推出新版《规定》,以规划手段破解存量发展难题、回应市民高品质生活需要。

  据悉,为确保规划的稳定性与适应性统一,本次新版《规定》创新采用“1+N”制度框架。“1”即新版《规定》,作为政府规章,维护规划管理的稳定性。另有“N”个配套文件,侧重技术细则,采取动态调整,以制度的文明进步保障城市规划管理的科学有序。(记者 申晓佳)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国际在线重庆频道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23-68386677​   投稿邮箱:cq@cr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