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涪陵公安基层一线,女警石玲扎根岗位十一年,深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从户籍便民服务到校园普法护苗,从创新守护机制到联动多方聚力,她用点滴暖心行动筑牢未成年人安全成长防线,先后斩获个人三等功,获得“涪陵好人”“涪陵榜样”等多项荣誉。
石玲(右)与学生谈心 供图 涪陵区公安局
工作中,石玲始终把困境未成年人放在心上。2018年,她上门送证时得知学生小张(化名)因父母离异、务工常年在外,迟迟未落户,面临中考升学难题。她主动奔走协调,多次联系小张父亲、走访村委会、查阅档案资料,全程协助补办手续、办理户籍,帮助小张顺利落户升学。为不耽误学生课业,2015至2022年,她常态化利用周末、节假日开展上门办证服务,累计服务200余人次,以流动便民服务让群众少跑腿,也在心底埋下了主动护苗的种子。
深耕基层多年,石玲深知法治教育是守护未成年人的根本。转任内勤后,她主动扛起校园普法重任,摒弃枯燥说教模式,创新推出体验式法治教育活动,培育32名校园“小小法治宣传员”,通过舞台剧、演讲、手抄报等多元形式传播法治知识。她常态化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大讲堂”,围绕防欺凌、防性侵、防溺水等重点内容,以互动游戏、情景演绎、案例拆解等趣味形式授课,还联动法院、司法所、律师团队打造沉浸式法治课堂。
凭借亲和的授课风格与真诚的陪伴,石玲成为孩子们信赖的“石头姐姐”。暑期期间,她依托村居公益托管、夜间巡逻契机,开展防灾避险、安全自护宣讲10余场,覆盖未成年人200余人次,补齐暑期安全看护短板。
为破解校园欺凌隐蔽性强、学生不敢倾诉的难题,石玲创新设置“校园悄悄话”信箱,累计收集处置未成年人矛盾、欺凌线索45条,帮扶挽救50名困境学生。同时,她积极联动各方资源,推动建立“公安主导、街道牵头、家校共建”护未模式,落地启用“三联守未”工作室,整合普法宣传、心理疏导、警示教育、求助接待等功能。
此外,她搭建常态化心理辅导机制,为重点学生提供“一对一”心理护航,组建141人的志愿巡防队伍,常态化开展校园护学、周边巡查。截至目前,各方力量累计参与护学1040余次,化解学生纠纷42起,妥善处置校园欺凌事件5起,有效净化校园成长环境。
十一年初心不改,十一年温情坚守。从户籍窗口的贴心服务到校园内外的用心守护,石玲以实干创新践行藏蓝担当,用爱心、耐心、责任心为未成年人成长保驾护航,在平凡的基层岗位上绽放出别样的藏蓝芳华。(文 陈鸿羽)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