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半年,重庆江津公安在市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紧扣“全市一流、渝西领先”目标,锐意进取、实干笃行,全力护航发展大局。半年来,全区社会治安大局平稳向好,公安新质战斗力持续释放。
夏日傍晚,鼎山街道元帅广场,市民张女士带着孩子散步时,指着路边闪烁的警灯说:“你看,警察叔叔每天都在,我们出来耍放心得很。”这一幕,正是江津公安半年工作的生动注脚。
除险固安,筑牢全域安全屏障
上半年,江津公安聚焦主责主业,坚持“防风险、促安全、护稳定”工作主线,全方位织密社会治安防护网。
重大活动圆满告捷。面对渝超半决赛、篮球超级联赛、塘河龙舟赛等10余场次大型活动,江津公安提前谋划、精密部署,细化人流疏导、秩序维护等举措,有力确保每场活动安全有序。
道路交通平安有序。江津警方深耕精细化交管治理,常态化开展道路隐患排查和交通违法整治。上半年,全区道路交通亡人事故起数、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2.58%、25%,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公共安全根基扎实。江津公安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围绕商圈、夜间经济聚集地等重点部位,科学划设快速反应圈,做到“人流不散、夜市不收、警力不撤”。同时,江津公安持续深化“护校安园”,优化“高峰勤务”“护学岗”机制,全面落实“见警车、见警灯、见警察”,守护学子出行平安。
亮剑出击,净化全区治安环境
江津公安坚持以打开路、以打促防,保持对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上半年,全区刑事警情、治安警情同比分别下降1.89%、15.03%,打击破案数全面大幅上升。
打击突出犯罪战果丰硕。“半夜听到江边有动静,我们蹲守了好几晚,终于把这个非法电捕鱼团伙一网打尽。”办案民警回忆时眼神依然锐利。江津公安强化专项行动牵引,成功侦破非法电捕鱼“捕运销”全链条团伙犯罪案件,有力守护水域生态安全;破获某公司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被上级评为典型案例。
车管所民警查验车辆 供图 江津区公安局
强企富民,提升警务服务温度
江津公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放管服”改革,让服务更有速度、更有温度。
便民举措迭代升级。在车管所大厅,市民刘先生新购爱车不到两小时即完成登记注册——这得益于“掌上办+预查验”创新模式,将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2小时内,解决新车上牌“多头跑、排队长”的痛点。同时,435项公安业务上线“警快办”,全程网办率达87.1%,群众办事“足不出户、掌上可办”。
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德感工业园区,警企联络员刘警官每月定期走访。“刘警官又来啦!正好有几个员工要办居住证,正想咨询流程。”企业人事主管小周热情相迎。上半年,江津公安出台强企富民“十项措施”,警企联络员覆盖全区规上企业,精准对接需求、解决难题,企业满意度保持100%。同时,江津公安破获多起侵犯知识产权和经济犯罪案件,单案为企业挽回损失160余万元,获企业高度认可并致信感谢。
江津公安智能无人巡防 供图 江津区公安局
科技赋能,激活警务全新动能
江津公安坚持科技创新“十项措施”,深耕智慧警务,深化智能装备实战应用。
智能装备深度融合。警用无人机升空巡航,无人安防巡检装备沿步行街自主巡逻——这是“空地一体”警务的日常。上半年,智能装备在安保巡逻、交通疏导、应急救援、禁毒踏查等多场景融合落地。“人机互动、动静结合、全域覆盖”的现代警务新模式正从蓝图变为现实。
智慧警务体系多点发力。6月中旬,一名母亲焦急求助:“孩子走失4个小时了,请一定帮我们找到!”民警迅速使用数据模型研判,仅半小时便寻回孩子。“数据多跑路,民警少跑腿,群众早团圆”,成为智慧警务最温暖的写照。江津公安依托大数据研判,搭建数据模型,精准预警风险、赋能案件快破,显著提升打击犯罪和防范风险效率。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出发。下半年,江津公安将继续以“守护者”的担当、“服务员”的主动、“奋斗者”的干劲,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为现代化新江津建设保驾护航。(文 简云龙)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