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首部苗医药专项地方性法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苗医药发展条例》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填补当地苗医药领域长期无专项法规的制度空白,让散落民间的苗医技艺、本土苗药材首次获得明确的身份认定与规范指引。
彭水苗医药扎根民间,广受群众信赖,但长期存在从业资质界定模糊、诊疗标准缺位、药材流通管理无序等堵点,好技术难施展、好药材难出圈。此次出台的条例直击行业痛点,厘清多部门管理权责,搭建起从准入、执业到经营的全链条协同监管体系,终结过去分散管理的无序状态。
针对民间苗医“有技无证”的困境,条例完善苗医备案管理,明确诊疗范围,畅通本土从业者的合法从业通道,配套师承教育、苗医名师评定、基层职称倾斜等人才培育机制,让“土专家”能合法行医,也为年轻传承人打通成长路径。
在服务布局上,条例明确统筹建设县乡村三级苗医药服务阵地,推动特色苗医诊疗下沉到村,让偏远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规范的苗医药服务。产业端同步筑牢安全底线,对苗药材种植、加工、流通实行全程溯源监管,推进道地药材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同时鼓励苗医药与康养、文旅等特色产业深度融合,培育“苗医+康养+旅游”新业态,把单一的医药资源拉长为全链条产业,同步赋能基层医疗提质与乡村振兴。
下一步,彭水县卫生健康委将牵头制定配套实施细则,通过分层宣讲、分批培训、分区推广推动条例落地,在法治轨道上统筹苗医药的保护、传承与创新,把民族医药特色优势转化为群众健康福祉,为县域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文 张世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