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台重大文艺精品项目资助和奖励办法
2025-05-30 09:57:14来源:重庆日报编辑:周利宏责编:周利宏

  原标题:重庆出台重大文艺精品项目资助和奖励办法 电影电视剧最高可获1500万元资助

  全生命周期奖励、全艺术门类覆盖、立体化宣传推介……5月29日,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召开新闻通气会,解读了我市近日出台的《重大文艺精品项目资助和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六章、31条,旨在激励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出具有“重庆辨识度、全国影响力”的文艺精品力作,塑造“重庆市重大文艺精品项目”工作品牌,为广大人民群众奉献出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优秀作品。

  明确资助、奖励范围

  《办法》明确,重庆市重大文艺精品项目资助范围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反映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体现新时代新征程现代化新重庆建设进展成效,具备获得国家级重大文艺奖项潜力的优秀文艺项目(包括文学、广播影视、舞台艺术、网络视听等艺术门类)。

  重庆市重大文艺精品项目奖励范围为我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社会机构及个人创作生产的,经公开发表、出版、播映、演出,代表重庆申报参评并荣获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文华奖、飞天奖、华表奖等常设全国性文艺评奖奖项的作品,或荣获全国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节庆文艺评奖奖项的优秀文艺作品,以及在公开发表、播映、演出、转化方面符合条件的作品进行奖励。

  提升资助、奖励力度

  据介绍,《办法》呈现三大特点。

  一是紧跟国家级重要文艺奖项评选动向。《办法》既重点关注文学、影视、舞台艺术等传统文艺门类,又将网络文学、网络视听、理论文章等作为扶持、奖励的重要对象,还针对其他门类重大主题创作项目设置了严谨规范的扶持通道。

  二是充分尊重遵循文艺创作生产规律。结合创作生产实际情况,优化了资助项目的申报评定程序、申报与结项条件。比如,在设定广播电视类作品结项验收条件时,充分考虑该门类作品待播周期长的实际情况,明确电视剧(含重大理论文献电视片)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电影取得《公映许可证》即可满足验收条件。

  三是资助奖励力度显著提升。《办法》充分立足重庆市文艺创作生产现状,整合资源、做大增量。在资助方面,电影、电视剧的最高资助额度可达1500万元,舞台艺术最高资助额度可达800万元,网络视听最高资助额度可达200万元;在奖励方面,对获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和茅盾文学奖作品的奖励标准大幅提高,其中茅盾文学奖的奖励金额达到400万元。

  强化全周期服务指导

  《办法》强化文艺创作生产全周期服务指导。通过贯通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前端、中间、后端的资助、支持和奖励措施,系统完善选题指引、项目遴选、组织推进、转化推介等全周期支持机制,着力打造具有重庆辨识度、全国影响力的文艺精品力作。

  《办法》明确,入选重庆市重大文艺精品项目的申报单位,应当在该项目作品出版、播出、演出、展览、展示及宣传推广中使用“重庆市重大文艺精品项目”名号。项目申报单位可合法合规使用“重庆市重大文艺精品项目”名号开展商业合作。代表重庆市申报中央宣传部批准设立的常设性国家级重要文艺奖项的文艺精品,原则上均应是重庆市重大文艺精品项目。

  我市近期还印发了《健全文艺精品创作生产体系改革方案》,明确提出实施一体化宣传推介,市委宣传部将会同市级各业务主管单位构建全媒体宣推矩阵,进行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报道,有效提升重庆市重大文艺精品项目的社会传播度和影响力。

  下一步,我市将根据《办法》,锚定“文艺立品”任务目标,适时发布《重庆市文艺创作重点选题指引》《重庆市重大文艺精品资助项目申报指南》,主动、精准、高效做好重大文艺精品项目资助、奖励各项工作,面向全国优秀文艺创作生产主体,吸引优质文艺创作生产项目来渝落地,依托重庆市重大文艺精品项目创作生产指导专家组全周期开展服务指导,提升文艺精品创作生产组织化程度,共同推出更多彰显中国气派、时代精神、重庆特色的精品力作。(记者 韩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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