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以内陆开放创新推动金融互联互通 重庆打好西部金融中心“国际牌”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在渝启动“科汇通”试点,允许境外科研开办资金直接汇入在渝外资非企业科研机构。
过去,非企业科研机构境外汇入科研资金无法可依。该试点旨在解决这道难题。
此项试点也折射出,重庆正通过高水平开放,提高金融业发展能级。
按照《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给出的定位,西部金融中心未来将建成立足西部、面向东亚和东南亚、南亚,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金融中心。重庆如何打好这张“国际牌”?突破口,在于以内陆金融开放创新,推动金融互联互通。
方向敲定,重庆依托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重庆自贸试验区等开放平台,聚焦“通道金融”、自贸金融和中新金融合作,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赋能西部金融中心建设。
目前,重庆金融开放水平居中西部前列。
打造“通道金融”服务品牌
为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注入“金融活水”
重庆某外贸公司主要从事铬矿进口贸易,2024年8月,公司从境外进口一批铬矿时,遭遇流动资金不足的困境。关键时刻,重庆创新推出的提单动产质押融资助其渡过难关。
当时,陆海新通道运营有限公司为其全程承运并签发提单,实现铁路运输、海运、仓储“一单到底”;交通银行重庆市分行以铁海联运“一单制”数字提单为押品,采用“‘一单制’提单权利质押+全程物流监控”的“进口信用证+进口押汇”业务模式,支持其成功实现提单动产质押融资。
这家企业能如此“幸运”,并非偶然。
重庆地处内陆,在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贸易往来中,西部陆海新通道逐渐成为一条具有澎湃活力的国际经济走廊,助力重庆乃至西部地区跨山越海、链接东盟、融入全球。
重庆经西部陆海新通道的运输方式,以铁海联运、国际铁路联运、跨境公路班车为主。近年来,随着跨境铁路班列、铁海联运班列开行量和载货量逐年提高,重庆外贸企业、跨境物流企业的贸易融资需求与日俱增。然而,由于传统的铁路运单、铁海联运提单缺少法律层面的物权属性,这些企业普遍难以实现质押融资,经常因资金短缺而头疼。
如何破题?人行重庆市分行联合重庆多个市级部门,积极开展陆上贸易融资规则探索,推动现行法律框架下多式联运提单、铁路提单质押融资实现新突破。陆海新通道运营有限公司、金融机构创新采取“提单动产质押+物流监管”融资服务模式,相继在渝落地全国首笔陆海新通道“一单制”数字提单动产质押融资业务、铁路提单质押融资业务、多式联运数字提单信用证业务。
截至2024年11月末,重庆金融机构已累计办理铁海联运、铁路提单等相关融资25.5亿元。
类似的举措还有不少。
例如,2023年4月,市委金融办推动西部地区22家地方法人银行、13家外资银行在渝机构等57家金融机构,发起组建西部陆海新通道金融服务联合体。截至2024年末,该联合体已有境内外金融机构成员69家,初步形成覆盖陆海新通道沿线地区和国家的金融服务网络体系。
再如,人行重庆市分行牵头建立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13+2”省区市金融外汇合作机制,探索“通道金融”一体融合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在跨境金融服务平台上线“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融资结算应用场景”;重庆金融机构按“一行一品”精准匹配产品创新,累计创新“陆海新通道贷”等20多项通道专属金融产品。
政企合力,成效显著。据统计,截至2024年底,西部陆海新通道相关领域本外币融资余额突破6000亿元。
扩大自贸金融开放
落地跨境金融外汇改革创新政策30余项
使用“广商汇”跨境电商结算渠道,将亚马逊平台销售资金直接提现回流至企业境内外汇账户——2024年9月,重庆川不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不息公司)在广发银行重庆分行的帮助下,首次从新型国际贸易结算模式中尝到了甜头。
“这种结算模式,全流程网银操作、汇率透明,并且高效、安全、成本低,为公司节约了资金成本。”川不息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往,公司出口收汇要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不仅资金回笼较慢,还需支付较高比例的手续费。但现在,通过银行提供的“交易电子信息+网银汇款”个性化服务方案,公司仅需一分钟即可办理完成单笔跨境收支业务。
近年来,跨境电商、保税维修、新型离岸贸易等新型国际贸易,成为跨境贸易转型升级的新动能。但在传统结算模式下,新型国际贸易业务因交易复杂、模式不常见,银行展业难度大、速度慢。
2024年下半年,重庆成为中西部首个获批开展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的城市。相关政策鼓励银行完善尽职调查,为合规优质企业量身定制结算优化方案,不断提高企业资金收付效率。试点落地后,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指导银行创新金融服务,用好用足试点政策,通过总分行联动,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商等新型贸易主体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川不息公司因此受益。
此项试点,是前期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改革的政策再优化、再升级。相关政策“礼包”,包括支持银行优化新型国际贸易结算等三项集成优化的便利化政策和两项新增最高水平开放政策。
五项更加便利的经常项目外汇政策集成叠加后,重庆在经常项目下的便利化水平已跻身全国前列,有效弥补了中西部省份在先行先试方面的政策落差。从此,重庆能以更高质量的跨境贸易便利化政策推动辖区金融高水平开放,助力渝企“出海”参与全球经贸体系。
在推进现代化新重庆建设的新征程上,重庆打造内陆开放综合枢纽、建设内陆开放国际合作引领区,需要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而金融外汇改革创新,是金融高水平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重庆针对企业的多元化跨境金融服务需求,扩大自贸金融开放,持续推进金融外汇改革创新,相关政策频繁落地。
“仅近5年,重庆就累计争取到跨境金融外汇改革创新政策30余项。”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其中,2024年以来落地了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资本项目支持重庆高质量发展试点等试点政策。
这些政策,极大地为从事跨境贸易、投融资等业务的企业融资、结算带来了便利。数据显示,2024年1—11月,全市各银行累计办理跨境人民币实际收付金额3648亿元,创历史同期新高,同比增长40.5%。其中,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实际收付金额3092.2亿元,结算量稳居中西部第一;2024年,重庆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累计便利300余家企业收支超1000亿美元。
深化中新金融合作
带动西部与东盟互联互通
2024年5月底,中新(重庆)金融合作交流座谈会在新加坡召开。会上,重庆市政府与新加坡金融监管局主要围绕中新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中新跨境电商金融服务、中新金融支持“渝企出海”等议题,达成重要共识。
其间,中新双方金融机构还签署了10个重点项目。其中,新加坡数字交易所与重庆股份转让中心达成合作,探索启动重庆与新加坡首笔跨境数字融资,支持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双向融资;星展银行、中国银行新加坡分行与重庆银行、重庆农商行达成合作,建立新币清算合作关系、同业结算合作关系。
“这次会议,开启了重庆与新加坡两地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新篇章。”市委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说。
自中新互联互通项目于2015年11月启动以来,中新双方在金融合作领域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合作机制。新加坡金管局与重庆市委金融办签署了深化中新金融合作备忘录,探索创新中新金融监管合作模式。
同时,重庆设立了金融服务专委会,与新方共同推动重点项目实施。
合作机制的建立畅通了中新金融合作渠道。双方围绕跨境投融资、跨境结算、保险合作和机构互设等方面,连续推出金融开放创新政策,并在中央、新加坡、重庆地方三级政策配套体系保障下得到有效实施。此外,双方还成功举办了5届中新金融峰会。
重庆与新加坡等东盟国家金融互联互通的精彩故事,自此频繁上演。
2020年11月,工行新加坡分行成功投资重庆银行发行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这也是西部地区首单通过“债券通”引入境外投资者参与认购的金融债券。
2022年9月,重庆银行开展了2000万新加坡元对在岸人民币的自营远期交易,平仓后成功实现盈利。
2023年1月,重庆巴洲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成功发行4.28亿元离岸人民币债券并通过新加坡交易所上市……
近年来,重庆还推动新加坡企业合资或独资在渝设立20余家涉及基金、小贷、融资租赁、村镇银行等多类型金融机构。
重庆第三方支付平台公司——重庆易捷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新加坡设立了分支机构,并在新加坡拿到金融牌照,成为中西部地区首家获批新加坡金融牌照的企业。
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中新双方已共同推出金融开放创新政策74项,落地项目52个、实施创新案例35项;重庆累计落地跨境融资类项目266个、金额213亿美元。新加坡成为重庆最大外资来源国;2024年1—11月,重庆与东盟发生人民币跨境收付金额合计达253.9亿元,同比增长54.1%。
受益的不仅是重庆,近10年来,中新金融合作还辐射带动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10个西部省(自治区)实现赴新加坡融资超过65亿美元。
“中新金融合作带动了重庆及整个西部地区与东盟国家的互联互通,进一步提升了西部金融中心的实力、影响力和辐射力。”市委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记者 黄光红)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