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今年我市将实施五项措施推进美丽重庆建设
五项措施>>>
● 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 进一步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 持续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 打造川渝协作示范样板
● 打造生态环境治理市域标杆
1月11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举办的“全面推进美丽重庆建设 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重庆将出台全面推进美丽重庆建设的实施意见,坚决打好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攻坚战,实施五项措施高水平推进美丽重庆建设。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重庆将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推动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加强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系统整治,纵深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积极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推动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抓好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治,加强重点行业深度治理,逐步提高公共领域用车纯电动化比率,提升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全力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稳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守住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底线。加快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发布“无废指数”,新建“无废细胞”1000个以上,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严密防控尾矿库等环境风险。
重庆将进一步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协同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持续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申报创建第八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衔接承办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主场活动,有效防范化解环境风险隐患,严格辐射安全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和辐射事故发生,守牢美丽重庆建设安全底线。
同时,重庆将持续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强化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靠前服务保障重大项目落地见效,进一步深化气候投融资试点,完善重庆碳市场配套政策体系,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探索制定“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评价指标体系和协同创新发展指数,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激发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内生动力。
重庆还将与四川携手打造川渝协作示范样板,加快实施“六江”生态廊道建设规划,申报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完善污染土壤转移协作机制,联合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危险废物跨省“点对点”豁免定向利用试点,持续深化联动督察、联合执法、突发环境事件联合应对及辐射安全监管,共同编制相关生态环境标准,推进气候投融资、碳交易、大数据等领域合作,携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先行区。
在此基础上,重庆将着力打造生态环境治理市域标杆,配合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深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与司法衔接,加快“巴渝治水”“巴渝治气”“巴渝治废”等重大应用建设及实战化应用,构建完善空天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加大中央生态环境资金争取力度,提升美丽重庆建设科技支撑能力。(记者 陈维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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