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北警方提示:个人销售抗原检测试剂属于违法行为
2022-12-27 15:37:49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付意菲责编:蒋硕

  12月17日,重庆市渝北区公安分局双凤派出所处理了一起“朋友圈多手倒卖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案件。

  居民陈某报警称,前不久,他通过微信朋友圈购买了朋友赵某销售的大量抗原检测试剂盒,并转手再次通过微信朋友圈加价倒卖。但一直等到12月17日,赵某也未按时发货,发觉不对的陈某这才报警。经调查核实,警方发现赵某也是“中间商”,追溯源头,本次抗原检测试剂盒的倒卖行为共经手4人。核实完情况后,民警对涉案人员赵某、陈某、左某等4人进行了法制教育,成功化解该起民事纠纷,并告知4人,个人在朋友圈等网络平台销售抗原检测试剂盒是违法行为,责令4人立即停止买卖抗原检测试剂盒的行为。

  警方提示: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个人或企业应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申请经营许可并提交相关资料,没有取得经营许可的个人和企业不得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经营活动,个人在朋友圈等网络平台销售抗原检测试剂盒的行为是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会追究其法律责任,甚至可能涉嫌刑事犯罪。除此之外,在涉及疫情备品虚假售卖、快递因疫情被拒发/滞留/检测呈阳性、内部渠道“快速核酸”、疫苗接种回访、进群兼职赚钱等与疫情相关的套路时,广大市民也需提高警惕。(渝北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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