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40余家医院年内实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将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按病种分值付费,可减轻患者个人负担
2月24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卫生健康委召开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将按照国家医保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年内将40%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纳入改革范围,数量有240余家。
据市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副处长刘锐介绍,目前,重庆正在推进住院支付方式改革,主要是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在这两种付费模式下,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处方点评、规范临床路径等方式,避免诊疗过程中的不必要资源消耗,实现病组或病种的精细化诊疗管理。
刘锐称,从我市已经实现按DRG付费的陆军特色医学中心、重医附二院等4家医疗机构来看,2021年12月,患者住院次均自付费用同比降低261.77元,同比下降4.93%,个人负担减轻。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国家医保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年内将40%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纳入改革范围,三年内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全部纳入。
为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十四五”重庆计划建成国家医学中心1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5个,市区域医疗中心8—10个,建成三级医院100家。截至目前,全市三甲医院已增至39家,二甲医院实现区县全覆盖。
据了解,“十四五”我市还计划建成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5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3—4个,医药卫生两院院士增至5人,国家级卫生人才达到100人;公立医院门诊患者平均预约诊疗率达到50%,三级公立医院门诊患者预约后平均等待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门诊和住院患者以及医院职工满意度分别达到90%、92.5%和82.5%以上。
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副处长刘颖珊称,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方面,重点将鼓励和引导公立医院建立工作人员岗位等级量化考核机制,即支持公立医院以人员工作业绩和服务满意度为核心,通过数量、质量、效果等细化考核指标,公开公平制定量化考核方案,对工作人员开展聘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他们新一聘期的岗位等级。
市卫生健康委体改处处长刘亮晴表示,我市还将遴选一批率先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医院,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重庆日报记者 李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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