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智博会开幕在即,作为智博会系列活动的主要承载地,以及重庆重点打造的智慧之城,两江新区正把科技创新作为“一号工程”,大力推进智能制造、智能产业、智能应用发展,建设汽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10+1”的产业功能区,深入实施“链长制”,着力补链强链延链,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以实际行动引领行业发展 重塑产业生态
2018年8月23日,智博会在重庆国际博览中心开幕。在此次智博会上,长安汽车与两江新区正式签约,计划投资102亿元打造“新能源产业园”。长安新能源产业园落户重庆两江新区3年,截至目前,累计实现新能源汽车产销13.3万辆,其中,2021年1月-7月实现新能源汽车产销5.2万辆,预计全年将突破8万辆,实现产值超过40亿元。
长安新能源产业园以长安汽车为核心,联合地方政府、整车企业、高校、研究机构、核心供应商等,形成战略联盟,融合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轻量化、共享化,将为两江新区打造重庆智慧之城增添助力,成为重庆市乃至全国的新能源、智能化、智能制造示范基地。
长安新能源产业园集新能源研发、生产、供应和销售于一体,建成达产后,预计年产能合计不低于50万套新能源核心零部件,产值超400亿元。同时,该新能源产业园将总体规划分期实施,计划在两江新区逐步打造新能源试验园、科创园及制造园,目前已入驻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上下游产业链合资公司等。
长安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行业领先的主流新能源汽车企业,集聚了长安汽车自2001年以来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优势,累计突破掌握364项核心技术。目前,长安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拥有专利632件,其中发明专利398件;授权专利334件,其中发明专利158件;参与编制国家标准25篇,行业标准7篇,发布企业标准232篇;拥有5大产品序列,覆盖EV及PHEV产品,累计推出逸动EV460奔奔E-Star、CS15E-Pro、CS75PHEV等20余款新能源汽车产品。该公司员工人数也从成立之初的800余人,发展到现在的1400余人,其中研发人员占比超过80%。
长安新能源汽车产品——奔奔E-Star国民版 供图 新能源科技公司
此外,长安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已建成10万套电池pack集成能力,7万套第二代三合一电驱系统,正在建设5万套第三代多合一电驱系统及全新电动平台生产线和新能源专有试验能力。
加速突破 推动新能源产业数字化
8月18日,重庆两江新区举行了2021智博会重点项目“云签约”活动,25个签约项目总投资达463亿元,主要集中在汽车电子、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工业互联网、芯片设计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将为两江新区补链强链延链注入新活力。
抢抓智博会“东风”,3年来,长安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在重庆市和两江新区的支持下,先后在整车、科技、能源、充电、出行等多个领域,与华为、宁德时代、国家电网、特来电、T3出行等多个行业领先企业开展深度合作,打造新能源汽车产业联盟,并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于2019年12月完成股权多元化改革,实施市场化治理机制。
2022年-2025年,长安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将精准策略、加速突破、重构能力,着力推动产品结构换挡升级,每年至少投放一款全新纯电动专用产品,到2025年完成全谱系共5款全新纯电动专用产品投放,覆盖微型到中大型产品谱系。
在技术规划方面,该公司将基于电动化和数字化两个核心方向,打造整车专用平台、电池管家平台、驱动系统台平台、控制系统平台、智能化平台等五个高端技术平台。
同时,该公司将采用线上直销、线下体验交付的营销模式,实现全生命周期数字化营销业务。线上采用数字营销平台提供信息咨询、产品定制、OTA升级等服务;线下构建形象店、专区店、直营店等渠道体系,打造智慧门店系统,通过数字化运营,全面布局客户场景化服务,实现推广数字化、销售数字化、服务数字化、关系数字化。(文/重庆两江新区党工委宣传部)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