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近日,重庆市綦江区检察院对25位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案件依法支持起诉,向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送达支持起诉书,得到法院受理。经法院审理判决,25名农民工成功拿到24.8万元血汗钱。
据綦江区检查院检察三部主任龙迎涛介绍,2019年5月至9月,张大山(化名)等25人受秦明(化名)雇请,在云南省某建设工地从事外墙劳务。劳务完成后,经双方结算,秦明签字出具《方量确认单》,对张大山班组的工程款进行结算,约定在2020年1月前支付劳务费,可到期后秦明仍不支付。2020年3月,张大山等11名农民工代表到建设工地项目部追讨工钱。秦明当场签字出具《结账说明》,并在签名下方写下自己的身份证号码,确认自己应付张大山等人报酬共计24.8万元。事后张大山等人就再也联系不上秦明。在催讨工钱无望的情况下,无奈的25名农民工来到綦江区检察院求助,这才发现秦明所提供的的身份证信息有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案件起诉必须要有明确的被告,因此查清此案的关键还得先查清楚秦明的身份和建设单位公司的情况。检察官们在公安机关帮助下,经过核实手机号码和比对查询系统里常住人口的照片,最终锁定了秦明的真实身份以及张大山等25人劳务所在工地的建设单位为重庆市某建设公司。
2021年4月,綦江区法院正式受理张大山等人向秦明、某建设公司追索劳务报酬近25万元的民事案件。7月15日,綦江区法院作出一审民事判决,判令秦明向张大山等25人支付拖欠的24.8万元劳务费和资金占用损失,重庆某建设公司对该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据悉,2018年以来,重庆市綦江区检察院共办理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案71件,共帮助农民工成功讨薪58万余元。继重庆市检察院出台《重庆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开展支持起诉工作的意见》后,2021年7月初,綦江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出台重庆市首个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案件出席法庭办理规则,探索细化具体工作机制,让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维权更有保障。
重庆市綦江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钟晓云表示,民生利益无小事,下一步,綦江区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法院、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支持起诉检察职能,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维护好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文 万乙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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