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班举行第二场活动 弘扬红岩精神 传承红色基因 鼓足迈进新征程奋进新时代精气神 陈敏尔主持并讲话 唐良智张轩王炯参加 集体观看话剧《红岩魂》 邀请专家作辅导报告
重庆日报讯 (记者 杨帆 张珺)4月27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班举行第二场活动,集体观看话剧《红岩魂》,邀请专家作辅导报告,并围绕弘扬红岩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开展集中研讨。市委书记陈敏尔主持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重庆历史文化特别是红岩精神的重要论述,用好红色资源、讲好红色故事、传承红色基因,把弘扬红岩精神同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鼓足迈进新征程、奋进新时代的精气神,持续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在新起点上把重庆改革发展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市委副书记、市长唐良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市政协主席王炯,市委副书记吴存荣,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负责同志,市高法院、重庆大学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话剧《红岩魂》以当代青年视角,围绕《挺进报》事件等徐徐展开。全剧以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为主线,用5个感人的故事串联,艺术再现了刘国鋕、王朴、陈然、小萝卜头、江竹筠等革命烈士群像,生动诠释红岩精神,让观众深切感受先辈们光辉的奋斗历程和不折不挠的革命信仰。剧中,英勇的斗争直击人心,铿锵的誓言掷地有声,革命烈士用血与泪凝成的“狱中八条”力透纸背、充满警醒……观众们被革命先烈宁死不屈的英雄气概、坚如磐石的理想信念深深打动,现场一次次响起热烈掌声。
会上,市委党史研究室主任徐塞声,西南大学党委副书记、教授潘洵分别以“中国共产党重庆历史基本情况”“与时俱进认识和弘扬红岩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岩精神重要论述的思考”为主题,作了专题辅导报告。与会同志作了交流发言。
陈敏尔在讲话中指出,重庆是一块英雄的土地,有着光荣的革命传统。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红色历史文化的传承,对重庆红色文化特别是红岩精神进行了深刻论述,为我们在新时代大力弘扬红岩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指明了方向。红岩精神具有跨越时空的力量。当前,全市上下正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动“十四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大力弘扬红岩精神,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传承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凝聚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力量,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和现实意义。
陈敏尔强调,弘扬红岩精神,必须以学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为前提,深刻认识重庆红色文化历史地位,深入研究红岩精神丰富内涵,准确把握弘扬红岩精神重要意义,把弘扬红岩精神同做好当下工作贯通起来,让红岩精神在新时代绽放出新光芒。弘扬红岩精神,必须以用好红色资源为载体。红色资源是我们党的宝贵财富,不仅有重大的政治价值、突出的教育价值,也有重要的经济社会价值和永恒的文化价值。要深化保护管理,摸清革命文物资源底数,强化规划引领,用好科技手段,加强日常管理和保护性修缮修复。要深化内容建设,聚焦有形红色资源提升品质,注重无形红色资源挖掘开发,让红色文化更好传承下去、传播开来。要深化开发利用,发展红色旅游,让更多人受到红色精神的洗礼和感召。弘扬红岩精神,必须以讲好红色故事为抓手。要突出政治引领,深化拓展思想内涵,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引导党员干部群众从中汲取强大正能量。要提升宣讲吸引力,深入挖掘红色经典,借助现代数字技术,更加生动地讲述红色故事。要扩大社会覆盖面,领导干部要带头讲,组织群众一起讲,增强生动性、现场感。弘扬红岩精神,必须以传承好红色基因为目的。要进一步锤炼政治品格,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更加坚定自觉地做到“两个维护”。要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坚定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要进一步厚植爱国情怀,牢记初心使命、性质宗旨,把爱国热情转化为建设家乡、报效祖国的实际行动。要进一步涵养浩然正气,自觉加强政德建设,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防止封建腐朽道德文化沉渣泛起。要进一步发扬斗争精神,自觉加强斗争历练,提高斗争本领,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而顽强奋斗。
陈敏尔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与时俱进做好红色基因传承工作,让红色文化生生不息、代代相传。面向党员干部,要把传承红色基因作为党内政治生活的必修课,与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起来,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面向群众,要广泛开展“四史”宣传教育,精心组织庆祝建党100周年“永远跟党走”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怀。面向青少年,要创新思想政治理论课内容、方式和载体,教育引导青少年当好红色基因传承者,更加坚定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市委巡视组组长,市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部分区、市级有关部门、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