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21年1月23日在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张轩
各位代表:
我受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0年是新中国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一年来,在中共重庆市委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中心服务大局,依靠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依法履职、担当作为,圆满完成了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始终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中,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到党和国家事业大局中去谋划推进,以依法履职的实际行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工作要求。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一年来常委会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情况66件次,党组会议33次研究重要事项,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贯彻中央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增开常委会会议,作出关于依法全力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及时有力的法治保障。调整年度立法计划,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增补为审议项目。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制发贯彻实施通知,开展执法检查,清理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切实防范和控制公共卫生安全风险。按市委要求督导长寿区、渝中区等地疫情防控工作,调研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按照市委统一安排,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开展调研,从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三峡库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国际多式联运集疏系统建设、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建设、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和区域性医疗中心建设等七个方面,提出对策建议。与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签订关于协同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合作协议,建立合作机制;同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立法,探索建立市场准入异地同标机制,推动要素市场一体化,着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开展联动监督,川渝人大分别听取本省市政府关于成渝中线高铁建设推进工作情况报告,督促这一事关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点工程加速推进。
落实市委要求,助力“一区两群”协调发展,调研中注意分类指导,联动时坚持区别对待,推动各片区发挥优势、彰显特色、协同发展。全力以赴开展对口帮扶,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扶贫集团联系的丰都县三建乡如期交出脱贫答卷,稳定脱贫、防止返贫的产业基础不断夯实。认真落实河长制,梁滩河综合整治科学施策、务实推进,污水处理设施等逐步完善,水质明显提升。
二、提高立法质量,努力立良法保善治促发展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全年审议通过法规案16件,涉及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22部,立法的精细化、精准化水平不断提高。
保障高质量发展立法稳步推进。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对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保障措施、技术权益等作出规定,有利于推动更多科技成果涌现和转化。制定人力资源市场条例,明确扶持政策,细化市场主体行为规范,禁止用人单位以担保名义向求职者收取财物、扣押证件等,促进人力资源市场规范有序发展。重新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细化特种设备在出租、使用、转让、停用、报废等环节的安全措施,对大型游乐设施以及电梯、压力管道等安全管理作出特别规定,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已经常委会一审的社会信用条例草案,着力加强和规范社会信用信息的采集、管理和应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适应市场化改革需要,废止经纪人条例、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条例等4部地方性法规。
生态环保立法继续加强。修订水污染防治条例,细化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职能职责,针对水污染物来源分类制定防治措施,健全完善水污染防治规划、排放总量控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制度,强化责任追究,为我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制定河长制条例,完善河流管理保护机制,明确相关主体职能职责,用法治方式维护河湖生命健康,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生态环保法规专项清理要求,修订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审查批准秀山自治县锰矿资源管理条例等两部单行条例。
惠民弘德立法成果突出。制定国旗法实施办法,细化国旗制作、升挂、使用、收回、监管等规范,为维护国旗尊严强化法治保障。经过认真调研论证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明确控烟范围和执法责任,有利于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实施办法,从制度层面强化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管理,丰富公共文化资源供给,保障人民群众文化权益。修订红十字会法实施办法,强化监管措施,完善应急响应机制,推动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修订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增加分类处理、诉访分离、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内容,维护信访秩序。提请本次大会审议的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已经常委会四次审议,草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突出问题导向,对反映比较集中的餐饮浪费等不文明行为进行约束。相信经过全体代表共同努力,一定能够顺利完成这项立法任务。
立法工作机制更趋完善。探索建立重要法规由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双组长”工作机制,立法工作质效明显提高。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公众直接参与立法过程,首批设立的5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参与水污染防治条例等8部法规修改,反馈建议被采纳54条,地方立法更接地气。
三、增强监督实效,助力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在优化监督流程、细化工作要求、强化跟踪问效上下功夫。全年听取和审议报告31项,开展执法检查4项、工作评议1项、专题询问1项。受理群众信访3806件次。
联动监督水污染防治。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与区县人大联动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评议。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赴各区县,聚焦城乡生活污水治理、船舶和码头水污染防治、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开展专题调研,并委托第三方进行专业评估,全面掌握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现状。坚持边评边改,督促政府及时消除污染隐患。开展专题询问时进行网络直播,引入网民“在线提问”,让民众直接参与监督。常委会已将补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破解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难题、优化管理工作体制机制、用好大数据智能化手段等审议意见交政府研究处理。
推动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听取市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从战略高度谋划好重庆未来,同时按照项目化、责任化、清单化、时限化要求做好专项规划编制。围绕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听取审议计划执行、预算执行等报告,批准市级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作出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加强对复工复产财税扶持、减税降费、重点区县“三保”资金保障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推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作出关于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决定,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审计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对问题突出的责任部门整改情况进行了监督。对政府投资类市级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监督,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大项目实施统筹力度,落实政策措施,优化手续办理流程,重视项目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建设同步推进,提高政府投资效应。全过程监督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参与评审2020年追加预算项目287个,审减4.62亿元;评审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1085个,审减9.7亿元。强化预算联网监督结果运用,对40个项目预算支出进度慢的部门单位进行函询,督促将监督结果与预算安排、绩效管控、审计整改等挂钩。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听取审议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督促政府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加大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力度,完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水平,提升运营效益。听取审议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工作情况报告,督促政府统筹谋划产业发展,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推动乡村产业兴旺、农民持续增收。
促进社会治理和民生改善。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对近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要求政府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注重公正执法、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社会治理,确保按期完成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听取审议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报告,督促政府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实排查治理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深化专项整治,提高监管监察质量。听取审议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情况报告,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有效破除逐利机制,让公立医院真正体现公益性,更好满足人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听取审议保护和弘扬我市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工作情况报告,要求政府处理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多措并举使文化遗产“活”起来,推陈出新让民族文化“火”起来。听取审议市高法院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全市各级司法机关尤其是法院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确保刑事司法公正。听取审议市检察院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报告,要求检察机关依法慎重把握从宽制度,准确及时惩罚犯罪,节约司法资源。作出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批准设立重庆市两江地区人民检察院,促进检察机关更好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开展养老服务、“三社”融合发展、主要农产品价格变化及保供给情况专题调研。
着力推动法律法规实施。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执法检查,督促政府从提升经营规模和现代化水平着手,不断完善机制、加强扶持、规范管理,壮大专业合作社,铺就农民致富路。开展全民健身条例执法检查,要求政府落实法规规定,统筹规划全民健身用地,提高场地设施开放利用率,提升服务质量,努力让全民健身成为风尚。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加强科普人才储备,推动科普资源均衡化发展,提升科普服务水平,促进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听取审议广阳岛片区规划管理决定实施情况报告,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视察,强化刚性约束,确保规划严格执行,使广阳岛成为名副其实的“长江风景眼、重庆生态岛”。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调研。主任会议听取了献血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代表建议工作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汇报。
发挥备案审查制度功效。听取审议2019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指导区县人大协同推进。全年依职权审查规范性文件137件、督促纠正问题文件6件,研究处理公民审查建议6件。对584件交通和卫生健康领域地方性法规配套规定进行专项清理和审查,努力打通地方性法规有效实施“最后一公里”。探索制定备案审查基准,明确规范性文件的判断标准和审查标准,提升备案、审查、纠错的规范化水平。出台备案审查工作办法,从制度层面实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覆盖。
四、坚守人民立场,纵深推进代表工作
不断完善代表工作机制,提高服务保障水平,更好发挥代表作用,代表履职能力不断提升,履职实效进一步增强。
代表联系群众更加紧密。深入推进代表活动阵地建设,代表之家(站、点)建设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各级人大代表进家(站、点)履职常态化,让群众“找得到人、交得了心、解得了难”。深化落实“两联一述”制度,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开展接待日活动8次,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309人次,市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8300余人次,适时通报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258名市人大代表向选举单位述职,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议案建议办理更有质效。坚持把审议代表议案与地方立法结合起来,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15件议案全部办理完毕,其中7件列入立法计划。强化代表建议办理落实,1314件建议已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对询问中提出的同一建议年年提年年办、跨年度建议多年无实质进展等问题,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积极回应,推动代表建议办理真正落实。
支持保障代表更好履职。支持代表跨区域分片区开展活动。各代表联系组累计开展片区活动81次,围绕构建现代服务业体系、助推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等形成专题报告90篇。紧扣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民法典与代表履职、我市“十四五”规划编制等专题,组织代表培训。全力服务在渝全国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重庆代表团共提出议案4件、建议200件,有关支持重庆打造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创建长江经济带三峡库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示范区等建议,得到国家有关部委积极回应。组织在渝全国人大代表围绕稳定和扩大就业保基本民生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专题报告报全国人大,推动了相关工作。
五、坚持政治能力优先,加强人大自身建设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着眼“两个机关”建设,以自身建设的新成效推动工作水平新提高。
履职水平不断提升。坚持把提高政治能力放在第一位,组织引导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在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中涵养政治定力,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彻底干净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着眼提升履职专业水平,加强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视察、检查、调研等活动,建立分组审议重点发言制度,增强会议审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审议质量不断提高。注重发挥专门委员会法定性、专业性、经常性的优势,深入调查研究,为常委会依法履职打好基础。制定增强人大监督实效的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监督工作流程和关键环节,规定提交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报告的问题部分不少于三分之一、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应当列出问题清单等,人大监督更加有力、更有实效。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抓好廉政风险防控,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人大宣传和理论研究持续加强。狠抓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主任会议听取市政府组织学习宣传民法典工作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系列讲座、学习讨论、视频展播、人大讲坛等方式,推动民法典深入人心。精心策划疫情防控人大在行动、脱贫路上最美代表风采等重点宣传,深入报道重要法规和重点监督议题,讲好重庆人大故事。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会平台功能,加强人大工作研究和成果交流,为我市人大工作创新实践提供智力支持。
联系指导基层人大更加到位。坚持会议轮训、履职培训、工作联动、日常指导相结合,在立法、监督、代表活动、理论研讨等方面与基层人大加强互动,着力增强全市人大工作整体实效。制定全市乡镇年度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工作的指导意见,从项目征集、论证、审议、票决、实施、监督等全流程进行规范,为把民生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提供了制度保障。全市已有446个乡镇将城镇建设与管理、交通出行、环境整治等事项提交乡镇人大代表票决。
各位代表!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96人次,确认并公告代表资格变动64人次。加强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履职情况的监督,围绕贯彻宪法和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等情况,听取7名干部履职情况的报告,督促相关人员牢记初心使命、当好人民公仆、依法履职尽责。常态化开展宪法宣誓,市和区县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全部按规定进行宪法宣誓。依法作出我市与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州缔结友好市州关系的决定。
一年来,全市各级人大依法履职,强力助推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驻乡驻村、捐款捐物、结对帮扶、引进产业,以实际行动为我市如期实现脱贫目标贡献了力量。各级人大担当作为,依法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模范遵守防控规定,逆行奔赴防控一线,积极投身医疗救治、社区防疫、物资保障,踊跃建言献策、科学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农村春耕备耕,为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和经济恢复转好作出了重要贡献。面对历史罕见汛情,相关区县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按照党委统一部署,积极参与抢险救援、群众安置和灾后恢复重建,彰显了浓厚的为民情怀!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指导,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执法检查,开展职业教育法、监察官法等立法调研,认真研究反馈对长江保护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社会救助法等17部法律草案的修改建议。立法、监督、代表等多方面工作得到全国人大有关方面充分肯定,我市关于增强人大监督实效、做好备案审查工作、代表建议办理“两次评价”及督办体系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国人大有关会议上作交流介绍,预算联网监督、复工复产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民生实事票决、干部任后监督、代表履职登记量化管理等工作经验得到全国人大肯定并刊载转发。
各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一年来取得的成绩,最根本的是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领航掌舵,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也是中共重庆市委领导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指导的结果。成绩的取得,也是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部门担当履职,“一府一委两院”密切配合,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在增强立法能力、提高立法质量、实现精细化立法上还需持续用力,在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推动问题解决上还需积极探索,在丰富代表活动、发挥代表作用、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上还需不断提升,在联系指导基层人大工作、提高服务保障水平、改进工作作风上还需继续努力。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加以改进。
今年的主要工作
2021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深刻领会 “十四五”规划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战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我市建成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新范例贡献人大力量。
一是坚持在提高政治站位中坚定正确方向。强化理论武装,夯实思想基础,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中。学深悟透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立足人大职能找准切入点,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以实干实绩奋斗“十四五”、奋进新征程。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与四川省人大常委会联动,分别听取审议本省市政府关于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情况报告,推动两地文化旅游产业升级发展,提升巴蜀文化影响力;分别听取审议本省市高法院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建立川渝法院执行一体化机制;协同推进渝西高铁建设、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以及港口资源深度融合、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建设。完善川渝人大协同立法机制,完成优化营商环境立法,协同开展铁路安全管理、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立法调研。
二是坚持在加强法治保障中服务工作大局。顺应改革发展形势、依法治市建设进程和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切实遵循和把握立法规律,不断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制定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中医药条例、标准化条例,修订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预算绩效管理等方面立法调研。紧扣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继续审议社会信用条例,制定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修订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修正选举法实施细则,开展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司法鉴定、长江重庆段实施禁捕等方面立法调研。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继续审议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开展乡村振兴促进、学前教育、养老服务等方面立法调研。依法审查批准自治县有关单行条例,指导自治县协同推进民族文化立法。深化拓展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民意“直通车”功能,倾听民声,汇聚民智。
三是坚持在增强监督实效中助力改革发展。聚焦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实施“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推进情况报告,听取西部(重庆)科学城建设情况报告,开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审议计划执行、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报告,审查批准2020年市级决算。审议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听取审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加大政府重大项目投资、政府债务监督力度,用好预算联网监督手段抓实抓准预算执行监督。聚焦环境保护和“一区两群”协调发展,与相关区县人大联动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评议,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报告,开展渝东南旅游产业发展情况专题调研。聚焦社会治理和民生保障,结合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消防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民办义务教育工作、“七五”普法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领域地方性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专项审查。强化跟踪问效,听取审议市政府对水污染防治工作评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依法对“一府一委两院”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开展监督。听取审议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履职情况报告。继续抓好民法典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扎实推动长江保护法和今年拟出台的乡村振兴促进法等重要法律在我市有效实施。主任会议听取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红十字会法实施办法等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
四是坚持在发挥代表作用中践行人民至上理念。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发挥代表专业优势,支持和保障代表深度参与立法、监督等工作。做深做实分片区代表活动,持续落实“两联一述” “主任接待日”等制度,充分发挥代表之家(站、点)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中的重要作用。深入推进代表建议办理“两次评价”、网上公开、动态管理、重点督办等工作,狠抓承诺事项跟踪落实,坚持把代表议案建议作为开展立法、监督和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把代表的“好声音”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成效。加强对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出台工作意见,完善操作规程,举办业务培训,按照新修正的选举法,确定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名额,适当增加代表数量。做好在渝全国人大代表服务保障工作。
五是坚持在加强自身建设中优化服务保障。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切实加强市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强化人大机关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深入推进“智慧人大”建设,优化升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完善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拓展预算联网监督深度,推进国有资产联网监督系统建设。主动争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支持,高质量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加强对区县人大工作指导,密切联系交流,提升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效能。推动区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全覆盖,持续推进乡镇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工作。认真总结基层人大工作经验,展示人大“两个机关”建设成效。深化理论研究,不断推动人大工作实践创新。
各位代表!不忘初心来时路,感恩奋进新征程。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重庆市委坚强领导下,牢记嘱托、实干笃行,为推动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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