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11月28日下午,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新妙公巡大队接到驾驶人雷某报警称,自己酒后驾车,将车开翻到了路边田里。雷某同时举报其同事王先生也存在酒驾行为。
接警后,民警立即着手办案,最终在涪陵区大顺乡雷某租赁屋楼下找到雷某和王先生。民警对雷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其结果为151mg/100ml,可判定雷某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民警对被举报人王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其结果为0mg/100ml,可判定王先生无酒后驾车行为。随后,民警在雷某指引下找到翻覆于新大路4公里400米路段的肇事车辆。
经对雷某及当天同桌饮酒同事的调查询问,民警才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当天中午雷某与同事聚餐后与同事一起来到雷某的租赁房休息聊天,其间雷某突然表示要驾车回武隆老家,王先生及其他同事极力劝阻,之后雷某寻机驾车往新妙高速收费站方向行驶,并不慎发生交通事故。
从车中爬出后,雷某打电话通知王先生驾车来接自己回出租屋。王先生驾车到达现场后,对雷某不听劝阻酿成事故感到气愤,双方为此发生争执。随后雷某报警称自己酒驾并造成事故,同时举报王先生酒驾。事后证实,当天吃饭的一桌人几乎都喝酒,唯独王先生没有喝。
目前,雷某因涉嫌危险驾驶已被涪陵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新妙公巡大队立案侦查,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文 田渝兵 冉黎黎 编辑 付意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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