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当前,全国各地都在深入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依法惩治破坏水生生物资源行为。为营造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有力震慑非法捕捞行为,近日,重庆璧山警方向社会推出多种举报方式,24小时接受广大市民线索举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群众在生活中发现以下行为可以进行举报:无捕捞许可证或者不按照规定,在长江流域和资源保护区等天然水域从事捕捞作业;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在禁渔区使用禁用的工具(张网、拖网、空钩延绳钓、武斗竿、迷魂阵、抬网、板罾、拦河缯、密眼网)或者禁用的方法(炸鱼、毒鱼、电鱼、光诱捕鱼)捕捞的;其他情节严重的非法捕捞情形。
璧山警方温馨提醒,市民如发现非法捕捞行为,可以通过电话举报、来信举报、当面举报,还可以用文字、照片、视频的形式向“平安璧山”微信、微博、抖音、微视等官方新媒体平台进行举报。
重庆璧山公安局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举报方式
一是市民可通过电话举报,举报电话为110或023-41886153。
二是市民可通过来信来访举报,举报地址为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重庆市璧山区金剑路218号,邮编为402760 )。
三是市民可当面举报,举报地址为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重庆市璧山区金剑路218号)及璧山区公安局各镇街派出所。
四是市民可通过“平安璧山”等新媒体矩阵私信举报。(文 杨坤海 李秋佩 编辑 付意菲)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