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田渝兵):7月2日上午,重庆市巫溪县交巡警大队接到市民举报,称一男子在巫溪县中梁乡无证驾驶。接到举报电话后,巫溪县交巡警大队立即组织拦截,在中梁乡龙头咀大桥处将其截获。经调查核实,该驾驶员张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小型载客汽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张某受到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随后,巫溪县交巡警大队向举报市民发放了奖励金200元。
交巡警总队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农村道路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的实施,对遏制农村道路上的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预防农村道路重大交通安全事故,起到了积极的效果。
有奖举报制度针对重庆市县、乡、村及场镇道路上发生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鼓励群众通过三种方式及时向交巡警支队提供警情:口头向公安机关或者在道路上执勤、巡逻的民警举报,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或者向12110短信报警平台系统发送短信进行举报。
交巡警总队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在举报时,举报人应当尽可能向公安机关提供准确的违法地点、时间、车辆行驶方向以及违法车辆类型、颜色、车牌号等信息,以便公安机关及时组织有效查处。并请举报人留下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发放奖金。同时,公安机关会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的违法行为属实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公安机关会在15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
据悉,以下10类发生在重庆市农村道路上的违法行为被举报查处的,均设有相应的奖励。举报客运车辆、校车、七座(含)以上面包车、摩托车超员的,举报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的,举报机动车违反禁止通行规定的,经核实并处罚后可获得50元奖励。举报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举报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举报驾驶无牌证机动车的、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机动车的号牌、行驶证的,经核实并处罚后可获得200元奖励。举报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吸食或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经核实并处罚后可获得500元奖励。举报农村道路交通肇事逃逸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根据线索价值,按照事故等级给予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奖励。
警方提醒:除交通肇事逃逸违法行为外,对于举报公安机关已经发现或者正在查处的其他违法行为不予奖励;对于多人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者;联名举报,按一案奖励;举报同一人的多项违法行为,按最高奖金额奖励。举报人在得到奖励通知的30日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领取奖金;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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