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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代表团举行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民法典草案 陈敏尔何毅亭唐良智张轩参加
重庆日报北京电 (记者 杨帆 罗静雯 颜若雯)5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重庆代表团举行小组会议,审议民法典草案。
全国人大代表、市委书记陈敏尔,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常务副校(院)长何毅亭,全国人大代表、市委副书记、市长唐良智,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参加会议。
陈敏尔说,完全赞成民法典草案。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高瞻远瞩,作出编纂民法典的决策部署,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之年,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出台民法典正当其时,有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助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助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举措,是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的生动实践。民法典草案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贯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非常接地气,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迈出坚实步伐。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重庆市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抓好民法典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持续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不断增进人民福祉。
何毅亭说,民法典草案贯穿和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和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是一部系统、科学的民法典,完全赞同。制定民法典是规范社会生活的法律需求,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治需要,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实际行动,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实际需要和重大举措,对于整个法治中国建设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是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主阵地,将充分利用校(院)各类媒体学习宣传好民法典,推动公民和干部、党员学好民法典,充分利用自身教学资源开展民法典教学工作,加强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的民法典教学培训,推动教好民法典,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民事法律意识与法治精神。
唐良智说,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民法典草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连续性稳定性与前瞻性开放性的统一,突出财产权保护与人身权保护并重,突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法典,完全赞成。颁布实施后,我们要学好用好民法典,抓好干部法治教育、普法宣传和法律执行,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法治力量。
张轩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国家法治体系建设全方位推进。制定民法典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工程,在立法工作中具有里程碑意义。民法典草案编纂过程充分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是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重大进步。草案集各方智慧、既保持了民事法律制度的连续性、稳定性,又保持了适度的前瞻性、开放性,与时俱进、适时而出,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草案涉及社会关系的方方面面,以保护民事权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回应人民法治需求,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全赞同。
会上,江小涓、刘桂平、吴存荣、莫恭明、杜黎明、沈金强、郑向东、杨临萍、贺恒扬、孙宪忠、张兴海、吴彦㛃、谭建兰、李秋、韩德云、马善祥、刘希娅、刘家奇等代表发言。代表们认为,民法典草案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完整并协调一致,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成果和制度自信,必将有力促进和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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