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黔江|涪陵|渝中|江北|南岸|北碚|渝北|巴南|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潼南|大足|璧山|铜梁|两江新区

丰都|垫江|武隆|忠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城口|荣昌|开州|梁平|大渡口|沙坪坝|九龙坡|万盛 

首页>重庆频道> 滚动>正文

“晒旅游精品·晒文创产品”大型文旅推介活动启动

2020-05-15 08:50:24 | 来源:重庆日报 | 责编:冯钰颖

  重庆日报讯 (记者 韩毅)5月14日,全市区县“晒旅游精品·晒文创产品”大型文旅推介活动(简称“双晒”第二季)正式启动。该活动将通过建设全市区县“云上文旅馆”、制作炫彩90秒文旅精品短视频、区(县)长带货直播三种形式,开发文旅产品、推介文旅亮点、拉动文旅消费。

  去年,我市举办了全市区县“晒文化·晒风景”大型文旅推介活动,带动旅游总收入增长32.1%、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长10%左右,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经济效益。

  本季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化旅游委主办,各区县党委宣传部、网信办、文化旅游委承办,重庆日报报业集团、重庆广播电视集团、重庆旅游集团等执行。

  全市38个区县(自治县)和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将深度挖掘文化旅游资源产品,创新文化旅游推介机制,通过带货直播和媒体宣传等形式,展示旅游精品和文创特产,引导重庆人畅游重庆,吸引外地游客来渝旅游,带动销售、促进消费。同时,把脱贫攻坚与“双晒”第二季结合,积极推介贫困地区特色文旅产品,推动消费扶贫。

  本季活动主要有建设全市区县“云上文旅馆”、制作炫彩90秒文旅精品短视频、区(县)长带货直播三大主题活动。

  全市区县“云上文旅馆”以“惠游重庆”微信公众号公共服务平台为基础,链接华龙网、上游新闻等网络媒体,每个区县搭建一个“云上文旅馆”,构建起全市统筹运行的文旅网上推介平台。“云上文旅馆”分为精品景区(线路)、文创特产、文艺精品、线上会展等板块,具备线上宣传、销售、惠民、互动等功能,各区县可结合自身特色研发个性化功能,同步开展“惠游码”打折、线上游戏闯关、阅读转发积分等优惠活动,实现平台引流和文化旅游消费的融合转化。

  各区县将制作炫彩90秒文旅精品短视频,通过电视、网络等全媒体传播,展示旅游精品、文创特产,引导观众体验精彩的人文风情,激发消费者购买文旅产品的热情。

  该活动还将开展区(县)长带货直播。各区(县)长化身“网络主播”“销售员”,可联合其他合适的主播(带货达人),于首推日晚间8点左右黄金时段,在华龙网、上游新闻、重庆卫视新媒体和淘宝、抖音、新浪微博等网络平台,以同步实时直播的方式,对本区县特色文旅产品进行带货直播。

  据介绍,“双晒”第二季将进行全媒体矩阵营销宣传。每周一、周四各推出一个区县,每个区县的宣传周期为3天,整个活动将从今年6月持续至11月。

  营销宣传具体分为集中首推刊播和广泛持续推介两种形式。集中首推刊播中,区(县)长带货直播,将制作约15秒的电视新闻,于首推日在重庆卫视《重庆新闻联播》播出,预告区(县)长当晚将带货直播;综合区(县)长带货直播、区县“云上文旅馆”上线等内容,将制作90秒电视新闻,于次日在重庆卫视《重庆新闻联播》播出。

  区县“云上文旅馆”上线及文旅行业发展新闻内容,于首推日在重庆日报用1个通版介绍。炫彩90秒文旅精品短视频,作为公益广告在重庆卫视及各地面频道播出。

  “双晒”第二季将广泛持续推介,加大网络传播,组织市属新闻网站及移动端、华龙网电子阅报屏、各区县新闻网站及所属新媒体平台,在首页首屏开辟“双晒”第二季专栏,持续推介;协调新华网、今日头条、新浪微博、腾讯新闻客户端等媒体在显著位置开通“双晒”第二季专栏。

  该活动还将联动商业平台开展合作,持续进行推广导流。加大社会宣传,统筹市内户外大屏、楼宇电子广告及电影院线贴片广告、有线电视开屏画面等,进行推介。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