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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綦江警方:成功破获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20-05-09 14:04:55 |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责编:冯钰颖

  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田渝兵 通讯员 宋清敏 贾恒):为保护良好生态环境,重庆綦江公安扎实推进禁渔工作,一方面加大宣传教育,提高市民法律意识,另一方面加大巡逻力度,依法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五一”期间,綦江警方将节日安保和打击工作相结合,破获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成功打掉一非法捕鱼团伙,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

  5月1日21时许,綦江区公安局石壕派出所在加强节日期间辖区安全巡逻防范时,发现辖区洋渡河两河口河段内疑似有人捕鱼。民警立即高度警觉,组织力量将正在使用鱼网捕鱼的王某、张某二人抓获,当场查获渔网、网兜、头灯等捕鱼设施一套,渔获物21条。经审查,二人对结伙实施非法捕捞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020年进入禁渔期以来,綦江区公安局东溪派出所强化辖区禁捕流域的巡逻防控工作,5月6日,通过前期线索摸排以及蹲点守候,东溪派出所在东溪镇紫街綦河流域将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李某其、陈某、费某某、卢某抓获,现场扣押渔网两张,活鱼31条。经綦江区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认定,扣押的渔网属于规定禁用的渔具。经审讯 ,李某其等4人对自己在禁渔期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李某其、陈某、费某某、卢某已被綦江区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希望广大群众自觉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坚决杜绝非法捕捞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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