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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出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十六条措施》
原标题:干货!给民营企业减负和扶持,重庆人力社保局推十六条措施
26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发布消息,重庆市出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十六条措施》,从降费减负、人才支撑、优化服务等多方面着力,大力支持全市民营企业发展。
降本增效
实施社保降费政策
重点从稳岗和降费两个方面着力。稳岗方面,加大民营企业稳岗支持力度,从失业保险费返还、发放一次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等方面,支持民营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和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等,对困难民营企业组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承担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的,给予一定补贴支持。
社保降费方面,继续实施社保降费政策,民营企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至19%;参加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均从1%降至0.5%,失业保险总缴费比例从2%降至1%;符合我市困难企业、小微企业社保缴费政策条件的,继续执行降费减负政策。“国家新一轮降费减负政策出台后,我们还将及时贯彻落实。”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完善扶持政策
可申请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重点从融资、平台、项目等方面着力。资金支持方面,加大融资扶持力度,对民营小微企业新招用职工并符合一定条件的,可申请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贴息,区县可因地制宜适当放宽条件和加大扶持力度;返乡创业民营企业招用重庆籍农民工达到一定条件的,还可以按规定申请最高60万元的贷款贴息。平台建设上,支持民营企业建立创新创业孵化服务平台(返乡创业园区),对符合条件的分类给予一定的建设补助和绩效奖补。项目支持方面,降低民营企业申报“重庆市留学人员创新创业支持计划”创业资助门槛,并组织专家、留学人员和博士后科技服务团走进民营企业开展技术咨询服务等。
缓解引才用工难
将民企引才纳入重庆引才政策激励范围
具体包括用工服务、人才培养、引进、服务等。用工方面,加大对民营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建立用工保障“市场+公共就业服务”机制,多渠道为民营企业免费发布招聘信息和提供人力资源供求情况等信息服务,组织跨区县、跨省市和高校引才专场招聘及引才活动,全力支持申报就业见习基地并给予就业见习补贴。人才培养上,从职称申报评审、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人才推荐选拔、职工技能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技能人才基地建设与奖励等多方面加大政策激励力度,大力支持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培养。人才引进上,将民营企业引进的人才纳入我市引才政策激励范围,符合《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条件的,享受安家资助、岗位津贴、个人所得税奖励、契税奖励等政策。人才服务方面,对民营企业引进的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发放《重庆市人才服务证》,享受“一站式”人才服务。 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主要包括:开展民营企业守法诚信建设,对在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中被评为A级的民营企业,不纳入当年“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名录,当年免予日常巡视检查;推动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建立轻微违法行为甄别处理机制,对民营企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轻微且已改正的,经批准后可撤销案件,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等。
优化政务流程
对民企办理的17项业务所需证明材料进行精简
主要包括精简证明材料、缩短办事时间和拓宽办事渠道三个方面内容。精简办事证明材料,重点是对民营企业办理的17项业务所需证明材料进行了精简,企业申报相关业务,由业务经办受理机构通过网络核验、部门间(内)信息(数据)共享、部门间(内)核查、书面告知承诺、法定证照核验等方式审查核实,企业不需要再提供。缩短办事时间,主要是将民营企业集体合同备案审查办理时限从15日压减至12日;特殊工时审批业务接件、受理合并为一个环节,审批完成时限从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内;申报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经办时限原则上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拓宽办事渠道,主要是按照“全渝通办”要求,逐步实现民营企业办理业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拓宽网上办理业务范围等。
据了解,目前,全市各级人力社保部门正按照文件要求,全力抓好贯彻落实工作,研究细化措施。广大民营企业如对政策有任何疑问,可向当地人力社保部门或拨打热线12333进行咨询。同时,人力社保部门也将通过适时开展民营企业政策宣讲会、上门送政策送服务等活动,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讲清讲明讲透。(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 周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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