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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与环境保护法律论坛在渝举行

2018-12-08 19:05:21 |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编辑:欧平淑 | 责编:董健雄

  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报道(陈昕):12月7日,首届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与环境保护法律论坛在重庆举行,论坛由中华环保联合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主办,来自国内环境法律领域的专家和学者齐聚一堂,集中探讨长江经济带法治建设中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前沿问题。

  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实现绿色发展成为长江沿线地区面临的重要议题,与会嘉宾围绕如何破解长江流域发展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径,切实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展开了一系列讨论。

【CRI专稿 列表】首届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与环境保护法律论坛在渝举行

论坛启动仪式现场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供图

  论坛分为上下半场,上半场主要从宏观及立法、司法层面梳理、探讨目前长江流域所面临的法律问题。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秦天宝在主旨发言中指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立法的核心问题是利益衡平,在立法思路上需要注意从整合性为视角、以问题为导向,在立法模式上,需要从分散多头立法向多维综合立法转变,在重要制度上,需要从单维管制向多元治理转变。

  生态环境部规划院研究员张红振论述了提高长江经济带典型环境污染案损害赔偿救济成效,他说,首先要提高环境损害鉴定与赔偿的威慑力并选择典型案件扩大赔偿救济力度,还应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理论技术体系和损害赔偿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损害赔偿资金到位效率,用于受损的环境生态恢复和体现环境公平正义。

  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式军认为,长江流域立法需确立五大制度:河长制度、流域规划和空间管控制度、生态补偿制度、环境责任制度、多元化纠纷解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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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鹏发表演讲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供图

  重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秦鹏表示,经历了顶层设计、法律授权、试点先行、立法保障、全面推进五个阶段,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改革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典型样本,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公益司法保护道路。

  下半场论坛主要以实例及对策为主,总结法律实务,分享经验和启示。

  重庆市环保产业协会会长张勇称,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生态优先必须以建设绿色生态保障工程体系为总缆,加大生态系统完整性和连通性建设保护力度,强化以水资源优化调配和环境综合治理为核心的流域综合管理,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合法经营是企业能够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石。”西南政法大学环境法诉讼方向专家徐以祥呼吁,环境问题的解决不能单凭高压政策,提高企业的环境违法成本应当有限度并且公平合理。

  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宋俊博表示,依法公开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赔偿等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等诸多措施,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新思路。

  德恒律师事务所环保法律师周建勋则谈到,让环保成为刚需迫在眉睫,建设有担当的中国企业应当高度重视环境法律风险,主动防控环境法律风险,主动开展企业环境法律风险评价,将环保内化为企业刚需,才是新时代背景下企业发展的新路径。

  本次会议强化了“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共识,明确了企业转型的方向和重点任务,与会各方以不同方式表达了共建绿水青山的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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