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黔江|涪陵|渝中|江北|南岸|北碚|渝北|巴南|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潼南|大足|璧山|铜梁|两江新区

丰都|垫江|武隆|忠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城口|荣昌|开州|梁平|大渡口|沙坪坝|九龙坡|万盛 

首页>重庆频道> 聚焦重庆>正文

重庆法院“易审”平台开通 电子卷宗将随案生成

2018-04-25 15:38:14 | 来源:人民网 | 编辑:高爽 | 责编:石丽敏

【聚焦重庆】重庆法院“易审”平台开通 电子卷宗将随案生成

  人民网重庆电(胡虹)继“易诉”“易解”平台之后,23日,重庆法院“易审”平台正式开通运行。该平台是重庆高院打造的“4易平台+1中心”重庆智慧法院新生态的核心。运行后,电子卷宗将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在全市三级法院中推进。

  重庆市高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平台具有“通用+专审”科学架构,既针对全案件、全流程提供案件数据回填、全流程网上阅卷、文书智能生成、类案智能推送等智能化服务,也兼容类案专审平台,支持要素式审判模式,实现类案类判。

  “易审”平台对所有类型案件,都能够使用“智审”功能,通过自动识别案件共性要素,实现自动填充案件信息等网上办案要求。另一方面,对金融、工商行政案件等“类案专审”,仍能提供更为精细化的信息要素提取等功能。通用智审与类案专审的有机结合,让所有案件均实现了智能辅助功能的全覆盖,以信息技术提升审判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

  “‘易审’平台研发的主要目的,就是实现智能辅助法官办案,减少审判事务性工作。” 重庆市高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易审”平台已经具备的信息自动回填、格式文书一键制作、电子卷宗自动归目等功能,能够将法官、司法辅助人员从繁琐的信息录入、文书填写、电子卷宗采集及整理工作中“解放”出来,有更多的精力用在审判核心事务上。

  此外,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通过与百度公司合作,在“易审”平台中引入百度公司的人工智能技术,包括文字识别信息抽取、自然语义分析等技术,提高了案件要素识别和推送的精准度,大大提升智能辅助办案水平。

  “易审”平台具备八项功能

  智能回填。系统可自动识别、准确回填电子卷宗图片中文本信息,减少人工输入工作量,降低差错率,尽最大可能为法官援引电子卷宗内容撰写法律文书提供便利。

  自动归目。纸质诉讼材料通过扫描等方式上传后,系统将立即在后台进行智能识别,自动命名并准确归类至预设的电子卷宗目录,法官、司法辅助人员不必在线等待,可有效节约时间成本,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左看右写”。充分利用宽屏显示器优势,将电子卷宗展示页面与信息、文书录入页面同时分设于屏幕左右两侧。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可以通过网上批阅等方式,在电子卷宗里制作个性化的阅卷笔记;在查阅电子卷宗的同时,还可以录入案件信息、撰写文书,全面支持法官网上办案。

  类案智推。通过对案件材料深度分析,从而实现法律法规推送、类案推送、关联案件推送等功能,为法官提供参阅信息,实现对电子卷宗材料的深度有效利用。

  智能文书。依托人工智能技术,全面实现法律文书的一键生成、一键签单、一键签章、一键送达。

  二维识别。使裁判文书自动、准确归入相应的电子档案目录,提升电子卷宗归档的智能化、及时性。

  前审后续。实现任何案件在全市法院从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信访数据的全程展现和互通共享。

  案件关联。实现案件当事人等数据的智能关联。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