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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凌晨1时后 重庆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重庆市公安局发布提醒,3月3日凌晨1时后,重庆市又将进入烟花爆竹禁止燃放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区燃放烟花爆竹。警方提醒市民,尽量不要在家中存放剩余烟花爆竹产品,没燃放完的应主动报告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指导处理,以免构成安全隐患。
据统计,2018年春节长假七天,全市销售烟花爆竹约18764万元,其中主城区销售1764万元,与去年同比分别下降0.98%和5.36%。
市燃放办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重庆市现有76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销售量呈逐年下降,燃放事故也逐年下降。一方面市民的安全意识、环保意识逐年增强,购买燃放烟花爆竹越来越理性;另一方面国家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越来越严格,相关部门对零售点开展“两关闭两整顿”治理,全市烟花爆竹零售点同比减少34%,其中主城区同比减少20%。此外,市民过年休闲娱乐方式日趋多元,喜欢燃放烟花爆竹“闹春”的群体也逐年减少。春节期间返乡群众祭祖时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兴起了鲜花祭扫的文明新风。(供稿 重庆市公安局 编辑 高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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