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黔江|涪陵|渝中|江北|南岸|北碚|渝北|巴南|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潼南|大足|璧山|铜梁|两江新区
丰都|垫江|武隆|忠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城口|荣昌|开州|梁平|大渡口|沙坪坝|九龙坡|万盛
你踢过手工羽毛毽子吗? 它已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
杨利君(右二)上门了解一些传统技艺的传承情况
人物素描
杨利君,38岁,中共党员,党龄5年。2000年参加工作,曾是一名语文教师,由于对传统文化的热爱,2009年10月,杨利君到渝中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工作,如今是该中心主任。从事非遗保护工作多年,温婉尔雅的杨利君有双犀利的眼睛和敏锐的鼻子,一些有价值的,即将消失的传统技艺在她的发现和争取下,申报成了渝中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得到了更好的保护和传承。
故事背景
上月,渝中区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正式公布。此次公布的10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有我们小时候踢的手工羽毛毽子的制作技艺、记忆中的那碗美味的山城小汤圆的制作技艺,以及古法熬制的火锅底料、传统医药针灸等。从发现有价值的传统技艺到现场走访、组织材料申报非遗项目,再到评审,这个过程要历时大半年甚至更多时间。申报成为非遗项目只是第一步,接下来怎么保护,杨利君和她的同事想尽了办法……
人物感言
这些有价值的传统技艺我们不希望它们消失,即使真的有一天出于某些不可抗的因素消失了,我希望我们能为这些消失的传统技艺留下有意义的图文影像资料。让人们在几十年上百年后,记忆中仍能回想起它们的制作技艺和功能用途。
小巷里的传统手工技艺
谈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杨利君告诉记者,除了一些传统技艺的传承人自己申报以外,干他们那一行,还要有一双发现这些传统技艺的眼睛。
“这次10个项目中,手工羽毛毽传统制作技艺就是无意中发现的。”杨利君欣喜地告诉记者,2016年在一次十八梯老重庆文化节上,杨利君看到了民间艺人李兴兰和她女儿龚春花用鸡毛、鸵鸟毛等各种颜色鲜艳的动物羽毛做成的毽子。
“中国的毽子运动历史久远,这种毽子不仅美观,而且他们打毽托底布的制作,羽毛的清洗消毒以及一针一线的缝制都是手工操作的。”杨利君和李兴兰母女聊天中,得知李兴兰从事手工羽毛毽传统制作已40余年,从垫江到渝中区,她已是家族制作手工羽毛毽的第五代传人。杨利君当时留下了李兴兰的联系方式,后来实地去看了看她们的制作过程。
在人和街社区的一个简陋小巷子里,杨利君第一次看到李兴兰母女生产手工羽毛毽的小作坊,“由于这些传统技艺逐渐没落,民间艺人很辛苦,条件很简陋。”杨利君说。不过,从选料到制作,二十几道工序的手工羽毛毽制作,李兴兰一道都没少,“就一块小小的打毽托底布,也要用自己熬制的米糊粘贴、晾干,然后在手工缝制时,加入铜钱和弹性棉。”
杨利君说,李兴兰制作的羽毛毽集“翻转性、稳定性和连续性好,毽托弹性高,形态美观和易于控制”等优点于一身。同时,在技艺手法上运用传统工艺,通过一针一线来展现巴渝地区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
制作文字影像资料进校园
杨利君告诉记者,是否符合申报非遗项目,主要看这个传统技艺是否具有科学性,能否代表一定的地域文化,在人们的生活中有没有共同记忆,是否有多年的传承,同时该传统技艺是否走向濒危等。
除了发现,对于这些非遗项目的申报,还需要杨利君甄别和把关。“这次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就有四个项目在申报和专家评审的时候被否定了。”杨利君说,比如传统技艺中的饮食,有些不符合老字号要求;比如,有的传统医药申报项目,传承人没有相关的从医资格证等。
重庆晚报记者了解到,如今,渝中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有46项,其中包括蜀绣和刘氏刺熨疗法两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以及23项市级非遗项目。这46项项目,在杨利君看来个个都是宝贝。
在位于渝中区两路口文图大厦的杨利君办公室里,一个巨大的铁皮柜里装满这些宝贝的“身份证”——所有渝中区级文化遗产的申报书,每一本申报书里面对该非遗项目的介绍和描述达到近万字。不大的办公桌上摆满了渝中区组织编写的关于蜀绣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论文集子和课外读本。电脑里还有杨利君和同事拍摄、制作的61分钟的关于蜀绣的整个传统制作过程。
“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只是第一步,我们的重点在保护。”杨利君说,我们会组织这些非遗项目参加各大平台的活动,让更多人认识、了解这些传统技艺。
“我们还会经常组织非遗项目进校园。”杨利君说。目前,渝中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每周要组织非遗传承人走进枇杷山小学、渝中区青少年宫等,让小朋友认识蜀绣、烙画、糖画等。此外,政府对申报成各级非遗的项目还有政策保护支持。(重庆晚报记者 何浩 摄影报道)
相关新闻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