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黔江|涪陵|渝中|江北|南岸|北碚|渝北|巴南|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潼南|大足|璧山|铜梁|两江新区

丰都|垫江|武隆|忠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城口|荣昌|开州|梁平|大渡口|沙坪坝|九龙坡|万盛 

首页>重庆频道> 专题>正文

点赞!重庆璧南河上榜全国首届“最美家乡河”

2017-12-19 14:03:52 | 来源:华龙网 | 编辑:高爽 | 责编:石丽敏

【环保视点专题 污染防治 图文摘要】点赞!重庆璧南河上榜全国首届“最美家乡河”

“寻找最美家乡河”颁奖现场播放璧南河风光短片。 记者 黄宇 摄

  17日,由水利部水情教育中心等单位主办的首届“寻找最美家乡河”大型主题活动结果在陕西西安现场揭晓,重庆璧南河、陕西渭河等10条河流荣膺2017年度“最美家乡河”。

  获奖——

  城市中小河流治理典范

【环保视点专题 污染防治 图文摘要】点赞!重庆璧南河上榜全国首届“最美家乡河”

“寻找最美家乡河”组委会给出璧南河获奖的理由。记者 黄宇 摄

  本次寻找“最美家乡河”活动从2016年9月持续至今,活动从百姓身边最具“乡愁”特征的文化符号——“家乡河”切入。经过大众网络投票,19条河流入围专家推荐阶段,经由水利专家、生态学家、社会学者、文化名人、媒体记者等18位专家共同认定。

  颁奖词称,璧南河“发源于大山深处,穿镇过街汇入长江。她秉承与水共存,依水发展理念,从臭水河变为亲水河,春夏秋冬,沿河大道写下水清岸绿;日日夜夜,城市河湖镌刻小而精美。她就是城市中小河流治理的典范。”

  颁奖仪式现场,璧山区副区长程虎作为代表领奖并发言。他表示,下一步,璧山将按照“河长制”要求,做好河流治理工作,欢迎更多人到璧山这座美丽小城旅游、工作。

  治理——

  “臭水沟”往“亲水河”转型

【环保视点专题 污染防治 图文摘要】点赞!重庆璧南河上榜全国首届“最美家乡河”

璧山区副区长程虎(右二)发表获奖感言。记者 黄宇 摄

  璧南河缘何获奖?璧山水务局局长王继超在接受华龙网记者采访时表示,2010年,璧山区委、区政府开始了璧南河的综合治理,在工程技术上,提出了“河内清淤、河外截污、外域调水、生态修复”的中小河流治理模式。

  截至2016年,全区累计治理河道60公里,新建河提52公里,绿化河岸38公里,建成主要由璧南河畔的秀湖公园、璧南河城区段及观音塘湿地公园三大骨干水利景区组成的璧南河国家水利风景区。

  王继超说,经过多方治理,璧南河不仅实现水质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璧山城区防洪能力也由不足10年一遇,提高到30年一遇、新城区50年一遇,实现了“十年九淹”向“暴雨不成灾”的转变。

  未治理以前,城区生活污水无限制排入璧南河,造成了严重污染。为解决此问题,璧山推行了管网排污入厂、达标排放,加之提请市民监督城区污水排放等多种措施,避免了璧南河水质受污染。为解决璧南河无来水问题,璧山采取了对达标排放的污水再次处理,形成了“中水补给璧南河,不让断流”的做法。

  如今,璧南河两岸以及秀湖、观音塘两个水生态公园已成为市民休闲的好去处,每到傍晚和周末时人声鼎沸,很是热闹。

  下面,让我们一起欣赏下“最美家乡河”璧南河的美丽风光吧。

【环保视点专题 污染防治 图文摘要】点赞!重庆璧南河上榜全国首届“最美家乡河”

璧南河水利风景区风光旖旎。璧山水务局供图 华龙网发

【环保视点专题 污染防治 图文摘要】点赞!重庆璧南河上榜全国首届“最美家乡河”

璧南河夜景。璧山水务局供图 华龙网发

【环保视点专题 污染防治 图文摘要】点赞!重庆璧南河上榜全国首届“最美家乡河”

璧南河畔人气旺盛的璧玉广场。璧山水务局供图 华龙网发

【环保视点专题 污染防治 图文摘要】点赞!重庆璧南河上榜全国首届“最美家乡河”

秀湖公园 璧山水务局供图 华龙网发

  附“最美家乡河”名单:陕西渭河,山东沂河,江苏丁万河,重庆璧南河,湖北汉江,甘肃疏勒河,广东韩江,浙江永安溪,福建木兰溪,广西下枧河。(特派记者 黄宇)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