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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出台党员干部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制度

2017-11-20 15:43:38 | 来源:重庆日报 | 编辑:高爽 | 责编:石丽敏

  “和警示教育教材里收录的其他地方的案例相比,发生在自己身边的案例更让我们震撼。”日前,在旁听了一起职务犯罪案庭审现场后,重庆潼南区一党员干部深有感触地说。

  据了解,今年潼南区出台了《党员干部旁听职务犯罪庭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择选典型案件、精选旁听人员,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办法》建立了区纪委、区法院对旁听案件择选协作机制,确定了旁听人员选择标准,即:根据案件性质、案发领域、被告人职务职级等特点,有针对性地选择被告人违纪违法行为发生时的工作单位及所在系统的干部职工,或者与庭审案件中被告人从事的工作性质类似、职务职级相当的干部职工,以及新入职人员、新提任领导干部等参与旁听庭审。

  “同时,我们还建立了对照检查机制,要求涉案单位组织相关干部开展讨论,分析案发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完善规章制度,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区纪委。其他旁听庭审单位及个人要对照排查廉政风险点,自我剖析、防微杜渐。”潼南区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下一步,潼南区将强化对《办法》的执行力度,切实发挥本地职务犯罪案件的警示作用,进一步完善警示教育体系。(记者 周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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