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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峰会核心平台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2017-09-05 17:45:31 | 来源:新华网 | 编辑:高爽 | 责编:石丽敏

  新华网南宁电 东盟是我国周边外交的优先方向,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重要地区,发展与东盟良好的战略伙伴关系,深化双边经贸合作,是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的强有力支撑。作为中国与东盟开放合作的核心平台,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以下简称“峰会”)通过打造峰会核心平台,不断延伸峰会价值链,为推动深化我国与东盟合作发展贡献工商界的智慧和力量。

  一是建立中国和东盟高层对话机制。中国和东盟国家领导人出席峰会开幕大会并发表主题演讲,是中国和东盟增进交流形成合作共识的重要机制。中国和东盟各国政要在开幕大会上阐述本国关于区域合作发展的政治主张,积极回应中方“一带一路”倡议,凝聚共识。峰会框架下的东盟国家领导人与中国企业CEO圆桌对话会,是推动相关国家政策沟通和环境改善的有效途径,也是工商界反映自身诉求和提出建设性建议的重要渠道,有效推进中国与东盟相关国家重大合作项目的向前开展。

  二是构建中国和东盟经贸合作立体平台。峰会注重通过举办工商界多双边对话交流活动搭建经贸合作平台,突出合作机制建设和实效,为企业创造更多的贸易和投资机会,务实推动中国和东盟经贸发展。以东盟国家领导人与中国企业CEO圆桌对话会为例,自2009年创办以来成功举办了8届,促成中国企业在越南、印尼、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等东盟国家达成一批重大合作项目,合作金额累计超过300亿美元,项目涉及金融、能源、基础设施、工程、物流、科技、教育、农业、旅游等领域,深受中国工商界和东盟国家政府的欢迎。峰会紧跟世界经济和应用科技发展步伐,及时把握跨境电商这一新兴业态的国际贸易创新形式,与东盟各国工商会联合打造中国—东盟跨境电商平台,成功实现“论”转“实”的成果,2016年12月正式上线运营以来已完成线上交易82万单、909种商品。峰会将继续完善中国—东盟跨境电商平台功能,吸引更多中国和东盟企业进驻上线,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为双方工商界和企业提供高效率、低成本、涵盖广的新兴贸易渠道。

  三是加强商事法律服务与合作。随着中国和东盟经贸交往日益深化,双方企业对商事法律服务的需求增加。峰会推进中国—东盟商事法律合作机制建设,与东盟工商会探索建立多双边商事法律专家委员会、完善多双边纠纷解决机制,积极提升区域商事法律服务水平,为双方企业经贸合作提供咨询、培训、纠纷调解、仲裁、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服务,帮助双方企业防控风险、定纷止争、维护合法权益;举办中国—东盟商事法律培训班,培养一批熟悉国际贸易规则和东盟各国贸易投资政策的专业型法律人才,努力打造中国—东盟商事法律人才小高地。

  立足广西面向东盟的地缘和合作优势,在今年广西在全国率先取得签发中国—东盟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使广西企业享受中国—东盟自贸区协定的关税减免优惠;积极推动广西开展与东盟的国际贸易仲裁、海事仲裁业务,为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四是发挥峰会代言工商的作用。代言工商是峰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国和东盟国家工商会、商协机构负责人围绕双方合作的重点领域进行深入探讨,为推动中国和东盟经贸合作建言献策。借助峰会合作机制,中国和东盟国家工商会加强与东盟政府经贸主管部门合作积极开展贸易投资便利化研究,为中国和东盟国家政府相关部门制订和完善经贸投资政策提供工商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区域贸易便利化水平。2015年至2016年,峰会框架下开展了中国与柬埔寨、老挝、缅甸、越南4国国家工商会的联合调研,在第13届峰会期间发布《中国—东盟(柬、老、缅、越)贸易便利化研究报告》,该报告在全国各研究机构同方向课题中处领先水平,为深化贸易便利化改革与合作提供了相当有价值的解决方案。

  五是多双边工商合作机制协同发展。近3年来,东亚商务理事会中国委员会联络办公室、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联络办公室相继落户广西,这些多双边合作机制在全面推动中国和东盟工商界的交流与合作中发挥了积极和重要的作用。峰会与上述多双边工商合作机制联动合作,进一步拓宽了与东盟、东亚工商界的合作渠道,助推相关发展战略的对接和谈判,将中国—东盟“10+1”经贸合作向中国—东亚“10+6”延展,更广泛地融入“一带一路”建设。(记者 吴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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