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黔江|涪陵|渝中|江北|南岸|北碚|渝北|巴南|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潼南|大足|璧山|铜梁|两江新区
丰都|垫江|武隆|忠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城口|荣昌|开州|梁平|大渡口|沙坪坝|九龙坡|万盛
重庆高速请你拍照举报不文明驾驶行为
原标题:重庆高速请你拍照举报不文明驾驶行为 有机会获通行费奖励
高速上车窗抛物、强行加塞、违规占用应急车道等不文明行车行为你遇到过吗?为营造重庆高速公路安全文明的出行环境,7月20日,重庆高速公路运行管理委员会发布消息,明起将启动“百日安全文明行驶有奖监督活动”,请市民拍摄举报高速路上的不文明行为,一经查实,举报者即可获得20元的高速公路通行费。
据介绍,此次活动接收举报的不文明行车行为包括:在高速公路上、服务区、收费站随意抛洒垃圾;收费站加塞;服务区乱停乱放;故意破坏公共设施设备;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规占用应急车道等。
7月21日至10月31日,驾乘人员在重庆高速公路全路网范围内发现并拍摄上述不文明行为,可上传至“重庆高速ETC”微信公众号相关活动页面。
上传举报照片方式有两种:一是通过活动页面实时拍摄并上传,系统将自动获取拍摄时间和地点;二是在来不及进入活动页面的情况下,可以先拍照,再进入活动页面上传,但须在拍摄照片之后24小时内完成上传。
举报照片要清晰反映违规车辆外观、号牌及不文明行为。为了便于审查,最好上传2张及以上举报照片,举报人应确保举报信息真实有效。
对举报的不文明行为一经核实,举报者即可获得20元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奖金将自动充值到有效的ETC账户(如自己没有ETC账户,也可输入他人的ETC有效账户)。
重庆高速公路运行管理委员会表示,对举报的不文明行为,将定期在“重庆高速ETC”微信平台、“重庆高速12122”微博、服务区LED大屏、重庆高速集团官方网站等平台上集中曝光。
需要提醒的是,举报人在举报过程中要保证自身安全,严禁驾驶员在行驶中或采用危险方法收集交通不文明行为证据,举报过程本身违法的,一经查实,将予以追究。(刘艳 陈维)
相关新闻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