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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试点农地改革 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
大足城区
全面开展调查摸底
拍卖出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召开院坝会,充分听取群众意愿
颁发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不动产权登记证书
龙水湖全景
“土地上市是金砖,人人都把指拇扳;每亩增收六七万,你说合算不合算;党的政策实在好,老弱病残解决了……”在去年8月,大足区拾万镇长虹村三组9.05亩土地入市后,该村70多岁的村民谷振声编了这么一段“顺口溜”,来表达自己激动的心情。
“农地入市”是社会关心的焦点,其操作也存在一定难度,大足区实施“农地入市”有何诀窍,能让群众喜笑颜开?“我们的改革抓住了问题关键,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大足区委书记周少政说。
2015年2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大足被确定为全国33个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市、区)之一,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2016年9月,增加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任务。
两年多时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国土部门的指导下,大足区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妥有序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截至目前,大足区已成功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11宗,面积达244.96亩,其中租赁1宗,面积46.05亩,成交总金额8115.13万元(不含租赁),让农民看到了实打实的收益;完成两个公益性项目的征收改革试点工作,群众积极性高涨。
夯实“基层” 确权定界做好顶层设计
实施“农地入市”与“农地征收”工作,最大的难点和障碍在哪里?为顺利推进这两项试点工作,大足对全区农村土地进行了全面摸底,以便科学制定方案,精准施策,使改革更符合基层实际。
“对于‘农地入市’而言,需要明确什么地可以入市、谁来实施、谁受益等相关问题。”大足区区长卢勇说。为此,该区根据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把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确定为工矿仓储、商服等经营性用途土地认定为存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由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上市交易。
在此基础上,出台土地入市“1+7+8”的政策文件和技术标准;制定规范土地征收程序、风险评估等7个政策文件;根据国土资源部对两项改革方案的批复,制定详细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责任到人。
有了顶层设计,该区对入市主体进行了明确。针对集体经济组织未进行股份化改革,资产量小、经济相对较弱的实际情况,明确现阶段主要入市主体为村民小组(原老社);对属于村集体和镇集体的,入市主体由相应的村、镇集体经济组织行使所有权。
随后,编制村级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制定基准地价等为“农地入市”打通关节。大足区国土房管局局长童强说,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过程中,始终坚守土地公有制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粮食生产能力不减弱、农民利益不受损4条底线,确保改革方向没有偏差。
把住“关键” 三种途径开展“农地入市”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无经验可循,经过两年多的摸索,大足区对照改革试点要求,围绕产业发展和功能定位,主要开展了集中区入市和就地入市、城中村三种入市途径的探索。
在临近世界文化遗产、国家5A级景区大足石刻的宝顶镇东岳村二组,集体经济组织将原有偏远、闲置、零星分布的110.54亩存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复垦后,集中到区位优势明显的公路边作为商业服务设施用地集中入市。2015年11月23日,3名竞买人经过11轮激烈争夺,重庆大足石刻国际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最终以3950万元的价格(35.73万元/亩)成功竞得40年土地使用权,用于打造大足石刻世界文化遗产博览园。此次交易也敲响了重庆市“农地入市”试点改革的第一槌。
“入市改革政策好,人民当家做主了,收益节余归集体,百姓心里好欢喜。”这是东岳村二组村民为改革写的打油诗。52岁的原四社村民龙训明非常兴奋,他家有3口人,每人分了3.5万元,加起来一下子就有了10万元,正好可以用于自己的犬类养殖场扩大规模。
作为第一个“购买”农地的重庆大足石刻国际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投融资部经理唐丽表示,企业非常支持国家这项改革试点,购买的这块地位于前往世界文化遗产、国家5A级景区大足石刻的必经之路,是公司进行旅游配套产业建设的理想位置。“不仅地价比周边国有土地50多万元一亩的价格便宜,而且没有国有土地需要计划指标那么复杂的流程,帮企业节约了不少成本和时间。”唐丽表示。
在龙水镇保竹村,2.52亩具备开发建设基本条件且可在本村直接使用的工业用地实行了就地入市,用于生产办公经营,解决其农村小微企业用地难、融资难问题。
“‘农地入市’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村产业空虚的问题,为我们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资产、增强集体组织凝聚力开拓了路径。”保竹村村干部说。
盯准“障碍” 破解“农地征收”难点
相比入市买卖价高者得的市场机制而言,农村土地征收有其天然的难处:其土地主要用于国家公益性项目建设,这也决定了征收补偿必须符合国家要求,无法实现土地收益最大化。
“农地征收”改革,如何突破难点,让征收不再难?大足区的做法是,界定公益性项目范围,规范征收流程。其中,明确将风险评估作为政府决策的必需依据,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减少项目的实施阻力。
位于大足区龙岗街道的垃圾处理场扩建项目是该区征收改革试点的第一个公益性项目。
“一般来说,周边要建垃圾处理场,群众肯定非常反对。”大足区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说,但这个项目却创造了“奇迹”:涉及800多户居民、800多亩地的这个项目,仅用了10多天时间就完成了所有签字画押手续,即将启动建设。
缘何出现这样的现象?在项目实施前,该区将垃圾处理场扩建项目的所有信息进行了公示,让当地村民全部知晓,然后通过挨家挨户走访,摸清群众的心声,提交了风险评估报告。在看到风险评估报告后,该区做出了“实施征收”的决策。
“与过去相比,可以说是流程倒置。”该负责人说,过去,由于信息不透明,群众在不了解的情况下,会对实施的项目非常抗拒;同时,由于政府已经完成选址,征收是强制性的,因此也出现了不少阻力。而现在,明确要求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无论是征地安置方案还是补偿方式,都必须要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家庭成员户代表同意。老百姓有意见就意味着有风险,那就宁愿换地方,也不强制实施。
同样,该区铁山镇35KV变电站项目也迅速完成了协议签订,发布征收预公告、风险评估、用地手续上报等相关工作,真正让曾经为征地磨破“嘴皮子”和“鞋底子”的基层干部尝到了甜头。
抓住“核心” 合理分配收益让群众说了算
无论是“农地入市”还是“农地征收”,能得以顺利推进,核心就是合理分配利益。而充分尊重农村土地权人的意愿,则是利益分配的关键。两项改革都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老百姓有意见,就干不成。
在推进“农地入市”中,该区重点把好两道关:一个是老百姓愿卖,一个是企业愿买。因此,在具体项目实施前,充分了解群众、企业参与改革试点的意愿,特别是对产业集中区入市的选址和规模进行充分论证。
“农地征收”当中,则处理好公共利益与群众利益之间的关系,将强制性征地变成群众的意愿,既保障公共利益,又保障群众的利益。因此,及时、准确公开土地征收信息,让群众第一时间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减少信息不透明带来的猜忌成为重要步骤。
如何在实施当中最大化保障农民权益?该区充分发扬民主,明确由村、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进行集体决策,整个上市交易过程让群众全程参与。比如,拟入市地块的入市方式、途径、土地用途、出让年限、出让底价等事项,需经全体社员大会民主决策,通过三分之二成员签字同意;对拟征收的土地需要三分之二家庭成员户代表签字同意后实施。
“群众怕什么?失地后得不到保障,或者说赔款哪天用完了,就失去依靠了。”大足区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说,最终的利益分配就是要真正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为此,该区探索兼顾多方平衡的收益分配机制,国家以土地增值收益部分的20%至50%计征收调节金,集体经济组织留存的收益比例不低于纯收益的30%,剩余部分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公平合理分配。尤其是在土地征收过程中,特别注重在完善相关社保的基础上,对被征地安置人员每人一次性补助医疗保险费用,建立了多元化保障机制。
东岳村年过六旬的原五社村民罗家元和老伴两人不仅一起分得了“土地出让金”4.54万元,由于被占了1.3亩地,两人还可以一次性获得5320元/亩的青苗费以及每年每亩按900斤稻谷市价折算的口粮钱一直到二轮承包期末。
“改革让农民生活得更好,就应该是对的。”东岳村党支部书记陈行虎说,改革给村民带来的获得感是十足的,农地“直接入市”比征地制度、土地流转给农村带来的收益更大,而且所有权并没有发生改变,在发现土地价值的同时还保障了农民的利益不受损,一举多得。
周少政说,在试点过程中,政府也找准了定位,集体经济组织是主体,农地怎么用由农民自己说了算,政府从其中退出,在建章立制的基础上,做好服务才是关键。
赵童 王荣桥 罗登华 图片由大足区委宣传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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