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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纠纷仲裁的"万州样本"
近年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呈高发态势,影响着农村的稳定与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日益成为息纷止争的一把利剑。
近日,农业部经管总站副站长戴军一行人来到重庆,调研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在重庆万州区,《法制日报》记者获悉,万州区农村土地纠纷仲裁庭深受人民的信赖,群众称其为区政府的“第二信访办”。
五大类型纠纷
重庆市万州区集大库区、大山区、大城市、大农村于一体。当前土地纠纷案件类型可以概括为五类:一是因承包土地调整发生的矛盾纠纷;二是村内兴办公益事业占用承包耕地发生的矛盾纠纷;三是移民土地调整发生的矛盾等纠纷;四是侵害承包经营权引发的纠纷;五是承包土地流转当事人发生的纠纷。
万州区仲裁员向星权曾荣获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先进个人的称号。他因为热爱农村、对农民有感情,希望为农民服务,于是他在退休过后被返聘,继续留在万州区从事仲裁工作。
向星权向我们分享经验,他认为要体现对农村的热爱,做好调解仲裁工作,首先就应当认真受理各类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在受理过程中做到认真审查,即使属于受理范围,也要将有关情况向申请人讲清楚,然后确定是否立案。
他举了一个例子。万州区甘宁镇永胜村1组村民牟某认为村民胡某、谭某与刘某侵占自己家的承包地,几人发生纠纷,于是申请仲裁。仲裁委经过认真审查,发现牟某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土地承包底卡上对此均无档案记载,牟某证据不足。仲裁委将初步调查情况告知申请人,使申请人主动提出撤销申请。这一矛盾后来调解结案,避免了人力物力的浪费。
他还向记者展示了他们的档案室,记者看见里面所有的档案材料都按照年份进行了归类,档案内容也都经严格审查并签章。大家一致认为,做好档案管理不仅完善了仲裁工作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也为今后进一步开展相关研究提供了宝贵的“资料库”。
认真调查取证,使得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这是做好调解仲裁的另一个重要工作点,也是对农民负责任的态度的体现。
据了解,仲裁委做一个农村土地纠纷调解仲裁案子一般需要去现场调查取证三次,而复杂一些的案子则需要现场调查五次或者更多。事实上,山路曲折,仅一次调查取证就非常耗费时间和精力。
正因为具有这样的精神和态度,记者了解到,万州区的仲裁纠纷案裁决后,人民法院几乎没有改判过,而且对生效的裁决书都一一执行完毕。
流动仲裁庭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起步不久,还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摸着石头过河”既是探索完善的现实要求,也是不断创新的有效途径。
对调解仲裁认识存在误区,仲裁员队伍自身素质不高影响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的进一步发展。重庆万州区创新运用流动仲裁庭来推动调解仲裁完善发展。
据介绍,早在2008年,重庆万州区就积极探索,对边远山区土地承包纠纷案,采取直接到案件所在的镇、乡、街道办开展仲裁。
这样一方面能够宣传仲裁工作,让镇乡、村、组干部得到学习,从而提高基层干部法律素养;另一方面则能够更好地方便群众、服务群众,让群众知晓救济途径。
在万州区相对偏远的恒合土家族乡和罗田镇发生过一起涉及多个村子、几百户农户的纠纷案。当时,仲裁委采用了流动仲裁庭的形式仲裁,让上千人能够旁听庭审。这样,不仅节省了仲裁时间,还减少了仲裁成本消耗,更让参与庭审的群众了解到了相关知识,获得了广泛认可。
记者还了解到,万州区农村土地纠纷仲裁庭60%的案件是通过流动仲裁庭办理的。
此外,流动仲裁庭开展工作,还积极争取获得其他部门的支持,做好部门联动。记者了解到,每一次流动仲裁庭下乡仲裁,在作好预案的前提下,各镇乡、街道政府办、综治办、司法所、经发办等相关部门都积极参与、配合,保证仲裁工作顺利进行。
热情与智慧
重庆市2016年共受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10902件,调处10879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100%,全年未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重大群体性事件。这一成果凝聚了区县的热情与智慧,万州区便是一个榜样。
长期以来,像重庆万州仲裁委这样的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仲裁工作队伍一直默默无闻,却又切切实实把大量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化解在基层,成为一支名副其实能干事、敢干事、会干事的队伍。他们直面问题,攻坚克难,敢于担当,创新开拓,为农业发展、农村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对农村有感情,对农民有感情,才能够把调解仲裁工作做到实处。”这是戴军在调研万州工作后的感叹。(本报记者 吴晓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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