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黔江|涪陵|渝中|江北|南岸|北碚|渝北|巴南|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潼南|大足|璧山|铜梁|两江新区

丰都|垫江|武隆|忠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城口|荣昌|开州|梁平|大渡口|沙坪坝|九龙坡|万盛 

首页>重庆频道> 聚焦重庆>正文

重庆市银行业协会加强信用管理 助推诚信体系建设

2018-08-04 19:48:41 |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编辑:朱明达 | 责编:葛宁远

  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近期,在“2017年重庆十大信用典型案例”评选活动中,重庆市银行业协会以其在近年来实施的《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增进银企互信关系》系列举措,入选“2017年重庆十大信用典型案例”评选十佳案例。

  据了解,为推进行业诚信自律机制建设,2011年,在重庆市民政局和重庆银监局的监督指导下,重庆市银行业协会制定了《诚信自律与沟通协调制度》,与此同时结合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级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与诚信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出台了重庆市银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与诚信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重庆市银行业协会通过健全自律规约、推进信息公开、推行诚信服务、开展专项活动等工作,推动重庆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进一步增进银企互信关系,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健全自律规约

  近年来,重庆市银行业协会认真贯彻执行中国银行业协会制定的相关银业自律公约和要求,根据重庆市银行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制定了20个自律公约和《消费者投诉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规范会员单位的经营管理行为,维护良好的银行业市场秩序。为强化行业规范和行业标准工作,重庆市银行业协会积极组织开展了“重庆市银行业优秀营业机构”的评选,共评选出“百佳”8个、千佳”56个,“星级网点”226个、“优秀营业机构”400个。

  重庆市银行业协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署,制定印发了《重庆市银行业协会“银行债务违约机构”名单管理办法》、《重庆市银行业相关社会中介机构不良行为内部通报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银行债务违约机构名单管理规则,坚持依法合规、会员申报、共同认定、动态管理的原则,落实了认定申报标准、认定程序等,为银行债务违约机构的联合惩戒提供了依据,奠定了基础。

  重庆市银行业协会针对代办ETC业务、代收移动通信费、二手房按揭等出现会员单位之间的竞争导致会员共同利益受损等情况,加强协调,通过自律避免不正当竞争。

  推进信息公开

  为确保协会工作的有序开展及信息的合理公开,重庆市银行业协会制度办法、重大事项、财务制度等信息及时对外公开。各会员单位均可通过各自网站和利用协会“一网一刊两移动端”三个载体公开信息,切实增加行业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有力提升了行业信息的公开力度。

  重庆市银行业协会开发信用管理系统共享平台,一是为强化日常联合管理,开发了银行业授信总额联合管理系统,在行业内实现信息共享。同时及时向有关机关通报信息,加强比对,通过日常管理发现问题,为采取相应联合惩戒措施提供数据支持。二是推动网络查控机制建设,认真协助司法机关及有关部门开展网络查控机制建设和信息资源共享工作,为社会信息资源共享、承接“失信人”、建立良好信用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推行诚信服务

  重庆市银行业协会结合行业实际,积极组织参与“自律为本、诚信为民、服务社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了“依法保护银行债权,助推诚信体系建设”具体工作方案,组织会员单位收集整理并报送涉嫌逃废银行债务企业情况,并采取向有关部门报送专题报告、组织专项培训、向会员单位进行风险提示、编印典型案例,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等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先后收集20家银行报送的110家银行债务违约单位信息,认真研究确认后,对列入银行债务违约机构名单的债务人和关联机构,在会员单位予以通报,另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实施联合制裁。

  此外,为加强银行业知识普及,推动诚信服务深入人心,重庆市银行业协会积极组织会员单位开展“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送金融知识下乡”、“金融知识进万家”等活动,通过编印《重庆市银行业“三农”金融服务手册》等十二本书籍,下发26种560万份宣传资料,自制“送金融知识下乡”宣传片,在重点媒体进行金融知识专栏宣传等形式进一步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防范银行业金融风险意识和水平。 

  重庆市银行业协会在实际工作中,针对行业特点,协会始终把引领行业自身的守信经营放在首位,对行业切实加强自律规范,以服从服务于重庆经济社会发展为首要任务,以“防范化解风险、做好银行维权、推动银行服务、维护市场秩序、维护会员利益、提升行业形象 ”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发挥协会作为行业自律引导者、专项工作组织者、会员单位服务者、投诉纠纷协调者的作用,提升协会的影响力,助推重庆市银行业平稳健康发展。(供稿 重庆市银行协会 编辑 朱明达)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