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黔江|涪陵|渝中|江北|南岸|北碚|渝北|巴南|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潼南|大足|璧山|铜梁|两江新区

丰都|垫江|武隆|忠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城口|荣昌|开州|梁平|大渡口|沙坪坝|九龙坡|万盛 

首页>重庆频道> 文化>正文

重庆新增20位国家级非遗传承人

2018-05-23 17:33:57 | 来源:重庆日报 | 编辑:高爽 | 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重庆新增20位国家级非遗传承人 酉阳民歌、梁平木板年画、荣昌陶器等项目传承人首次入选

【文化 图文】重庆新增20位国家级非遗传承人

曹光裕在央视二○一七中超联赛颁奖典礼上表演。(受访者供图)

【文化 图文】重庆新增20位国家级非遗传承人

重庆新增的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有哪些 扫一扫就看到

  重庆日报讯 (记者 黄琪奥 见习记者 赵迎昭)5月22日,重庆日报记者从文化和旅游部官网获悉,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出炉,共1082名非遗传承人入选,重庆市包括黄敏等20人成功入选,涵盖了蜀绣、川江号子、陶器烧制技艺(荣昌陶器)等方面。截至目前,重庆市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共有60人。

  据了解,首批国家级非遗传承人名单公布于2007年,平均每两年评选一次,至今已进行了5次。和前几次评选不同,此次评选主要关注三个方面:一是新公布的第四批国家级代表性项目;二是前三批中无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的项目;三是现有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已去世的项目。

  重庆日报记者在浏览此次国家级非遗传承人名单后发现,酉阳民歌、梁平木版年画、荣昌陶器等项目都是首度拥有自己的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此次入选国家级非遗传承人名单无疑是对我之前坚守的最大鼓励,今后我不仅会创作更多作品,还将继续收徒授艺,让这项技术得以传承。”荣昌陶器制作技艺传承人梁先才对重庆日报记者说。

  而在川江号子传承人曹光裕看来,成为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无疑对他传承这项技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未来,我会尝试着将川江号子‘民族音乐交响化’,从而让更多人能体会这项技艺的独特魅力。”

  “此番重庆市新增20名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是对我们工作的一大认可。”市文化委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处长王发荣表示,接下来重庆市不仅将定时为这20名国家级非遗传承人发放非遗经费,还将通过打造个人传习所和博物馆的方式,让他们能更好地收徒授艺,创作更多作品。此外,针对部分国家级非遗传承人年事已高这一现状,则会通过拍摄影片等形式,对这些技艺进行抢救性记录。

  川江号子传承人曹光裕:川江号子吼的是精气神

  “川江号子总结起来就两句话,一是技术,二是艺术。”曹光裕说,川江号子起源于船工们的工作和生活,作为喊号子的大号子头,必须要识水性,将自己观察到的情况和需要下达的指令,用号子的形式喊出来,下面的小号子头和船工在收到指令后,也会用号子的形式回应;除了传达指令的作用,川江号子还是船工在行船时互相交流和疲乏时鼓励士气的利器。

  经过不断的实践,川江号子传承人曹光裕演唱的川江号子经过了一些改编和加工,在保持原始曲调词牌的基础上,更偏重于舞台表现。曹光裕说,“在培养受众土壤的同时,也要创作出更多有灵魂的好作品,没有灵魂就没有精神,没有精神的川江号子只是一段唱腔。”

  荣昌陶器制作技艺传承人梁先才:创作在心 无需使用稿纸

  创作陶器,荣昌陶器制作技艺传承人梁先才有着看似最简单随意的标准——“想到就去做”。作品无数,却几乎没有一份稿纸,他的脑子里有着最丰富的经验和最活跃的想法,“我上学的时间不长,所以条条框框就没有那么多。”任何一件新式样的陶器从初胚到完全成形这一整套流程的技艺改良都是在梁先才大脑中完成的。

  梁先才的女儿梁洪萍从事陶器行业已有20多年,幼年时她便跟在父亲身边,耳濡目染,与陶器之间产生了非常深厚的感情。21岁时,她正式进入父亲的制陶厂,从普通工人做起,负责釉料配方等,一点一点积累。2012年,她正式开办自己的工作室,和父亲一起把荣昌陶器制作技艺传承下去。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