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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启动后重庆首批入额法官2387位

2017-11-28 16:54:09 | 来源:华龙网 | 编辑:高爽 | 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司改启动后重庆首批入额法官2387位 第二批拟选任37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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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杨临萍代表市高级人民法院报告全市法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工作情况。 记者 刘嵩 摄

  建立和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被认为是司法体制改革的一大“重头戏”,其中核心的内容是法官员额制改革,那么这项工作在重庆进展情况如何?今(27)日,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上,《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司法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提交会议审议。记者在报告中了解到,全市法院于去年9月全面启动法官员额制改革,共选任首批员额法官2387人,今年1至10月,全市法院共审执结案件558465件,同比增长11.35%,结案率77.24%,在全国排名第5位。

  会上,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杨临萍代表市高级人民法院报告了全市法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工作情况。报告显示,全市法院坚定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改革思路明确,推进重点突出,节奏平稳有序。目前各项基础性改革任务基本完成,改革经验不断成熟,改革成效不断显现,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今年1至10月,全市法院共审执结案件558465件,同比增长11.35%,结案率77.24%,在全国排名第5位。

  在主要做法和成效方面,报告中称,全市法院全面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在2015年9月五家法院先行试点基础上,2016年9月全面启动全市法院法官员额制改革,共选任首批员额法官2387人,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2%,入额法官均在审判一线。结合案件增长和员额空缺情况,于今年8月启动第二批员额法官遴选,911人报名参加,拟选任373人,及时补充办案力量。目前,市法官遴选委员会已审定拟任人选,拟于12月上旬完成选任。

  杨临萍在报告中称,原额法官的遴选标准和程序非常严格,规定了申请入额必须在审判一线办案并承诺完成规定办案任务,明确领导干部入额“三具有两必须”要求,即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具有一线办案经历、具有独立办案能力,入额后必须办理一定数量的案件,必须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

  在通过遴选入额的同时,也建立了员额退出机制。报告显示,重庆法院构建有进有退的员额动态管理机制,明确自然退出、考核退出、惩戒退出的条件和程序,做到员额退出与干部管理、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和办案绩效考核挂钩,既规定了因岗位调整、到龄退休、申请辞职、健康原因退出员额的程序,也规定了因办案质量、效率不达标或违纪违法而强制退出员额的规则。

  报告中称,目前,已按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要求,组织五家首批试点法院对入额满一年的法官办案质效进行了考核,250名入额满一年的法官办案质量、效率均达到考核标准要求,没有因办案质量、效率不达标须退出员额的情形。

  此外,全市法院还不断完善人员分类管理机制,落实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要求,健全相关管理机制,促进三类人员各居其位、各司其职、依法履职。同时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建立健全权责明晰、权责一致、追责有力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全面推进法官职业保障和人财物市级统管改革、积极推动审判资源优化配置。

  杨临萍在报告中表示,目前部分法院案多人少矛盾仍然突出、保证审判质效稳步提升的措施仍需细化、部分改革举措的配套性有待进一步增强,是重庆法院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程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接下来将进一步落实司法人员分类管理要求、进一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增强司法体制改革的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套、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与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度融合,从四个方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首席记者 徐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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