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黔江|涪陵|渝中|江北|南岸|北碚|渝北|巴南|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潼南|大足|璧山|铜梁|两江新区

丰都|垫江|武隆|忠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城口|荣昌|开州|梁平|大渡口|沙坪坝|九龙坡|万盛 

首页>重庆频道> 聚焦重庆>正文

中国武陵山旅游发展联盟大会在重庆黔江召开

2017-11-27 17:35:21 | 来源:国际在线 | 编辑:高爽 | 责编:石丽敏

  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11月27日,由渝、鄂、湘、黔四省市武陵山片区市(州、区、县)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武陵山旅游发展联盟大会,在重庆市黔江区隆重召开。国家民委、国家旅游局有关领导,重庆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武陵山片区市(州、区、县)政府领导,旅游部门、旅游协会负责人,涉旅企业代表,全国多家知名旅行社代表出席会议。

已过审【聚焦重庆】中国武陵山旅游发展联盟大会在重庆黔江召开

会议现场 刘和平 摄

  会议以“深化旅游大协作、共建美丽武陵山”为主题,围绕加快片区脱贫攻坚和建成国际知名生态文化旅游区进行了深入探讨,旨在通过搭建武陵山旅游发展联盟这一平台,纵深拓展全域旅游发展空间,加快区域旅游一体化发展步伐,以旅游业带动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融合发展、社会共建共享。 

  据介绍,武陵山片区集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于一体,是跨省交界面大、少数民族聚集多、贫困人口分布广的连片特困地区和重要经济协作区,《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1—2020年)》和《关于推进武陵山片区旅游减贫致富与协同发展的意见》均提出要促进武陵山片区协同一体发展。近年来,武陵山片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经贸合作更加紧密、社会民生持续改善,但也存在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性不足、发展质量仍需提高等问题。因此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和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战略部署,进一步践行新发展理念,基于区域内共同发展诉求和目标,充分利用好生态优势深化区域旅游协作发展,对于促进区域协调平衡和助推区域减贫致富具有深远意义。 

  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副司长彭泽昌指出,将中华民族团结进步协会武陵山民族生态文化旅游工作委员会作为联盟的具体工作机构,标志着武陵山旅游发展联盟筹建工作全面启动,是武陵山片区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旅游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作为武陵山片区试点工作联系单位,国家民委将充分发挥沟通、指导的作用,把成立武陵山旅游发展联盟作为2018年重要议题并积极协调推进。

  国家旅游局规划财务司副司长蔡家成表示,将在规划编制、政策法规、设施建设、宣传促销、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大对武陵山片区的支持力度,支持各地开展旅游重点领域改革创新,指导旅游新业态发展和区域旅游合作有关工作,推动武陵山片区旅游先行先试和率先发展。

已过审【聚焦重庆】中国武陵山旅游发展联盟大会在重庆黔江召开

参会领导和来宾按动启动仪式按钮 刘和平 摄

  武陵山片区参会市(州、区、县)政府领导围绕会议主题进行交流发言,一致认为要在交通建设互联互通、要素利用互惠互利、利益诉求同心同向、旅游发展互助互补等方面全面深化合作。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旅游“互联网+”研究院院长李云鹏围绕“武陵山片区建设国际知名生态文化旅游区”发表了精彩演讲。会议随后举行了“中华民族团结进步协会武陵山民族生态文化旅游工作委员会”揭牌仪式,为“中国武陵山探险家俱乐部”“中国武陵山新媒体联盟”授牌,并讨论通过了武陵山旅游发展联盟章程和中华民族团结进步协会武陵山民族生态文化旅游工作委员会2018年工作计划。 

  此次会议为深化区域旅游协作发展和武陵山区加快建设全域旅游示范区迈出了重要一步,将推动片区旅游协作向更大空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发展。今后一个时期,武陵山片区市(州、区、县)将以中华民族团结进步协会武陵山民族生态文化旅游工作委员会为纽带,深化完善区域旅游协作制度,通过完善区域旅游大交通,优化区域旅游交通网络和服务体系;通过推动旅游信息大共享,实现“跨区域旅游+信息互联互通”;通过促进旅游市场大融合,全面提升武陵山旅游品牌的境内外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通过加快旅游减贫致富步伐,探索旅游扶贫与区域旅游一体化发展“武陵山模式”,加快实现片区脱贫攻坚和“国际知名生态文化旅游区”建设目标。(文 黄乙品 编辑 朱明达)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