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黔江|涪陵|渝中|江北|南岸|北碚|渝北|巴南|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潼南|大足|璧山|铜梁|两江新区

丰都|垫江|武隆|忠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城口|荣昌|开州|梁平|大渡口|沙坪坝|九龙坡|万盛 

首页>重庆频道> 滚动>正文

重庆出台生态环保督察整改销号工作规则

2020-05-20 10:33:52 |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责编:冯钰颖

  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5月13日,重庆市印发了《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规则(试行)》(简称《工作规则》),旨在加强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管理,实现督察整改销号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实效化,进一步深化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要求。

  《工作规则》明确督察整改销号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督导单位分工负责、协调联动组织实施。整改销号范围主要包括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市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交办生态环境问题及受理交办举报投诉问题。

  怎样才算完成督察整改销号工作呢?《工作规则》提出了措施落实到位、问题有效解决、长效机制健全、销号组织规范、整改资料齐全等五方面的原则要求,并将整改任务划分为政策保障、环境治理、行政审批、专项提升、责任强化、其他等六个类型,逐一明确成效达标前置条件,达标视为完成整改,方可实施销号。

  为确保督察整改销号工作规范有序,《工作规则》要求整改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自查、核查、公示、备案等销号环节递次推进,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销号。

  同时,《工作规则》对督察整改销号工作严重滞后、销号程序不规范、销号成效不稳固的,将视情采取函告、通报、约见、曝光、约谈等督办措施,并严格落实绩效考核问责制度机制。(文 刘渝畅 编辑 付意菲)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