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黔江|涪陵|渝中|江北|南岸|北碚|渝北|巴南|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潼南|大足|璧山|铜梁|两江新区

丰都|垫江|武隆|忠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城口|荣昌|开州|梁平|大渡口|沙坪坝|九龙坡|万盛 

首页>重庆频道> 滚动>正文

突出重点 精准施策 继续抓紧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2020-04-29 09:08:49 | 来源:重庆日报 | 责编:冯钰颖

  原标题:陈敏尔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强调 突出重点 精准施策 继续抓紧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唐良智张轩王炯出席

  重庆日报讯 (记者 杨帆 张珺)4月28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市委书记、领导小组组长陈敏尔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精准分析全市疫情防控形势,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人群、重点措施,周密部署、精准施策,继续抓紧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提供有力保障。

  市委副书记、市长、领导小组组长唐良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市政协主席王炯,领导小组副组长、有关市领导出席。

  会议研判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听取近期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有关工作。

  会议指出,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成绩来之不易。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学校全面开学复课防控压力较大,严防境外输入工作还需持续用力,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带来疫情反弹风险不可忽视,保持疫情防控成果、防止疫情反弹的任务依然不轻。全市上下要准确把握形势变化,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保持警惕、再接再厉,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不断巩固疫情持续向好形势。

  会议强调,要因时因势完善各项措施,突出重点、周密部署、精准施策,慎终如始抓紧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突出抓好重点领域,把开学复课防控作为当前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突出抓好高校和小学低年级防控,确保开学复课顺利有序、万无一失。要突出抓好重点时段,按照防控优先、有序开放的原则,做好“五一”假期群众出行、旅游、商贸等方面的疫情防控,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景区、商圈、车站码头、餐饮住宿等公共场所流量管控,严防聚集性风险。要突出抓好重点人群,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机制,筑牢社区安全屏障,对境外入渝人员、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按规定严格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对异常情况做到尽早发现、快速处置。要突出抓好重点措施,用好核酸检测等有效手段,坚持应检尽检、愿检尽检,提高检测能力和检测效率,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广大市民要保持良好卫生习惯,继续做好自我防护。

  会议强调,抓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责任要再压实,工作要再落实。各区县要强化属地责任,各部门要强化属事责任,把疫情防控网织得更紧更密更牢,以更大力度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五一”假期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值班值守,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必须在岗位、在状态,加强统筹调度,确保各项工作开展有序、落实有力。各级干部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继续发扬优良作风,奋力拼搏、担当作为,努力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这场大战大考中交出合格答卷。

  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