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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出台9条“干货”保障产业发展用地

2020-04-02 09:26:41 | 来源:重庆日报 | 责编:冯钰颖

  原标题:重庆出台9条“干货”保障产业发展用地 《关于强化用地保障支持产业发展的意见》发布,对新基建、“芯屏器核网”、大健康产业等加大用地保障

  重庆日报讯 (记者 曾立 申晓佳)4月1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获悉,经市政府同意,《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强化用地保障支持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该《意见》内容虽然只有9条,却条条都是干货,不仅可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还将加大新基建、“芯屏器核网”、大健康产业等项目用地的保障力度。

  这9条内容分别是:全力保障产业发展用地、灵活确定产业项目供地方式、合理确定产业用地地价标准、鼓励工业用地提质增效、支持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减轻工业企业经济负担、支持企业土地抵押融资、支持工程建设项目方案优化调整、优化项目用地规划审批。

  《意见》明确提出,在全力保障产业发展用地上,将优先安排5G网络、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超算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芯屏器核网”智能产业项目等用地供应,加大医疗卫生、养老养生、运动康体、健康服务管理等大健康用地保障,推动我市产业高质量发展。

  在灵活确定产业项目供地方式上,企业不仅可灵活选取土地出让年限,也可采取租赁与出让相结合的方式拿地。

  在合理确定产业用地地价标准上,工业用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标准确定。医疗卫生、健康养老、教育文体、旅游等产业用地,土地出让底价可按基准地价的70%确定。

  在鼓励工业用地提质增效上,现有制造业企业可经批准调高存量工业用地容积率、调整用地结构。

  在支持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上,工业企业利用存量房产进行制造业与文化创意、健康养老、科技服务业融合发展,五年内可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

  在减轻工业企业经济负担上,对已出让工业用地,企业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土地价款,经出让人同意后,可适当延长缴款期限,免收相应滞纳金。

  在支持企业土地抵押融资上,以有偿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企业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缴纳相应价款后,可将具备单独建设条件的地块,分期、分宗申请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此外,《意见》还允许企业的新申报方案及调整方案进行优化调整,并通过“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简化办事流程。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称,《意见》的出台,将从用地保障层面,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和制造业发展,为企业转型升级降低成本,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活力。

  《关于强化用地保障支持产业发展的意见》主要内容

  ●全力保障产业发展用地

  好项目用地不发愁,审批时间大幅缩短

  ●灵活确定产业项目供地方式

  项目用地可以先租赁后转让,支持区县政府以地入股

  ●合理确定产业用地地价标准

  医疗卫生等产业用地,出让底价可按基准地价打7折

  ●鼓励工业用地提质增效

  制造业企业按需增设配套服务设施,不另收土地价款

  ●支持工业企业转型升级

  工业企业转型文创等新业态,提供5年过渡期

  ●减轻工业企业经济负担

  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土地价款,可免收滞纳金

  ●支持企业土地抵押融资

  企业购地可分期、分宗办证,租赁土地可办不动产权证

  ●支持工程建设项目方案优化调整

  可对相邻地块的容积率、建筑密度进行平衡

  ●优化项目用地规划审批

  用地批准、规划许可“二合一”,报件、审批都能网上办

  资料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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