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黔江|涪陵|渝中|江北|南岸|北碚|渝北|巴南|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潼南|大足|璧山|铜梁|两江新区

丰都|垫江|武隆|忠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城口|荣昌|开州|梁平|大渡口|沙坪坝|九龙坡|万盛 

首页>重庆频道> 财经渝企>正文

商贸服务业本月底实现全面复工复业复市复消

2020-03-26 13:33:53 | 来源:重庆日报 | 责编:冯钰颖

  原标题:商贸服务业本月底实现全面复工复业复市复消

●取消与疫情风险等级不相适应的管控措施 ●恢复相关营业场所正常经营秩序,开放所有进出口 ●恢复餐饮门店堂食服务

【社会民生】【财经渝企】商贸服务业本月底实现全面复工复业复市复消

丁龙制图

资料来源: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

  重庆日报讯 (记者 商宇 黄乔)重庆日报记者从3月25日举行的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近日印发《关于全面恢复商贸服务业经营活动的通知》,全面取消与疫情风险等级不相适应的管控措施,加快推进商贸服务业企业、网点(门店)复工复市,确保在本月底实现全面复工复业、复市复消。

  全面恢复餐饮门店堂食服务

  市商务委副主任彭和良介绍,3月初,市政府出台了“支持企业复工复产40条”政策,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生产经营,对商贸服务业的复工复业、复市复消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目前,我市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基本实现全面复工,社区商业和市场经营户复工率93%,五大商圈33个购物中心、31个百货商超有序复工、客流量逐步增加,全市重点监测的77家专业市场开门营业,入驻商家开业率82.2%。

  彭和良介绍,市商务委还印发了《关于全面恢复商贸服务业经营活动的通知》,统筹部署全市商贸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业、复市复消相关工作。

  《通知》明确,全面取消与疫情风险等级不相适应的管控措施,加快推进商贸服务业企业、网点(门店)复工复市,确保在本月底实现全面复工复业、复市复消;全面恢复相关营业场所正常经营秩序,开放所有进出口,取消人员流动限制措施;全面恢复餐饮门店堂食服务,从业人员需“戴口罩”提供服务,取消餐桌、餐位摆放等限制措施;全面推广使用“渝康码”,实现各商贸营业场所人员和货物安全、有序流动。

  《通知》还提出,抓好氛围营造,继续深化“十个一”系列主题消费活动,持续激发消费潜力,比如接下来将推出以“车市有好礼、放心购爱车”为主题的汽车消费季活动;抓好公共服务,协调解决关键问题,建立诉求响应机制,全力帮助企业依法有序复工复业、复市复消;抓好督促指导,形成市级、区县、街镇上下联动工作机制,指导商贸领域各行业不断加强自身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健康管理能力。

  创新举办一系列消费促进活动

  下一步如何提振消费?彭和良表示,市商务委计划从4月开始,结合重庆疫情防控形势和季节性变化的特点,创新举办一系列的消费促进活动,释放消费的活力。

  具体来讲,将继续深化“十个一”主题消费活动,并号召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广大的干部职工带头消费,共同来努力营造消费的氛围。

  同时,策划举办消费促进季活动,将统筹开展商圈购物、汽车惠民、家居展销等一系列的购物消费促进主题活动。拟从4月份开始到6月份二季度高频次推出丰富多彩的促销活动,涉及实物消费和服务消费各个方面。

  此外,还将结合春夏季节特征,推动商文旅联动,创新举办各类美食、文化、旅游、体育消费促进活动。

  “在市级层面统一组织各类促销活动的基础上,我们鼓励支持各个区县结合自身的实际和消费的特点,举办一系列特色主题消费促进活动,共同来营造我们消费市场氛围。”彭和良说。

  火锅行业复工率达96.8%

  市火锅协会副会长刘梅介绍,市火锅协会积极开展零接触火锅外卖服务,从1月26日到3月24日,全市共有200余家火锅门店通过开设火锅外卖,获得订单总计13万份,销售额1785万元。

  同时,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云端“宅家火锅节”,组织186家火锅门店开展“2020重庆宅家火锅节”活动,平均每天每家门店外卖订单30份,销售额2500余万元。

  “我们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推动行业企业复工营业,目前全行业的复工率达到96.8%,员工返岗率95.4%。”刘梅说,下一步,市火锅协会将号召行业企业在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推动行业实现100%的复工复产。同时,落实好“涮一次火锅”活动,动员300余家会员单位参加,推出惠民消费优惠活动,吸引广大市民走进火锅店。并推动行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通过特许、直营、加盟等方式“走出去”,提高重庆火锅等品牌附加值;办好火锅节,提升重庆火锅美誉度、知名度。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